陳奕迅紅館騷取消唔係「撳個掣」 主辦單位捱轟仲要墊支等半年

撰文:黃浩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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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風波至今近六個月,香港各區出現過不同規模的衝突,至今有超過30場演唱會,不論本地或外國藝人都以「為顧及所有觀眾及參與者的安全」為由取消演唱會,引起各界迴響。網民對此持不同意見,有人表示體諒,亦有人表示失望,認為主辦單位為「止蝕」取消銷情不理想的演出。
面對網上各種討論聲音,以及「止蝕論」,有業內人士透露:「唔係宣布取消當下即刻退返啲錢畀,來來回回至少等半年!」到底主辦單位面對連串退票手續要面對甚麼困難?又是否有苦自己知?

已購票觀眾只需跟隨手續辦理退票,便能在短時間內取回正價票價。(註:光顧黃牛飛的市民亦只獲退回門票正價,所以切勿光顧黃牛黨。)但主辦單位卻要花至少半年時間才能完成相關手續,業內人士舉例解釋:「舉個例,如果你一共開5場演唱會,每場成本100萬,主辦單位要先墊支500萬,等所有手續完成政府先會畀返錢畀你。」他續說取消演唱會並非「撳個掣」便完成,事前還要與相關部門商討,會否延期或決定取消,到作出決定還有一大堆手續要處理。他又舉陳奕迅演唱會取消作例子:「今次演唱會取消,總共25場,每場平均1萬人,票價平均每張800元,要墊支條數真係有數得計!」

Eason是新一代歌神相信大家都同意。(資料圖片)
點擊回顧以往陳奕迅演唱會的畫面。(按圖放大)(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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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墊支數百萬甚至上千萬,該業內人士表示,演唱會的門票收益先會由政府相關部門管理,而非直接過戶給主辦單位;演唱會決定取消,辦理公眾退票手續時,該金額由主辦單位先墊支;相關部門將收益扣除場租、水電費用、場館工作人員薪金,再核對「Compli飛」(非公開發售門票)數目,待以上手續處理完成主辦單位才可取回金額。當中最耗時是核對「Compli飛」之數目,他說:「有啲大公司可能快啲嘅,4個月就搞掂,但一般嚟講都要搞你半年。」

另外,所有門票(包括Compli飛)皆會「抽水」,即相關部門會扣除條款內規定的手續費、服務費等細項,然後才將門票收益付還主辦單位。該業內人士表示,核對「Compli飛」數目非常繁複,更以「拗數」去形容整個過程。他更透露曾以主辦方身份於今年5月舉辦紅館演唱會,正因為「Compli飛」問題,至今仍未取回墊支的金額,他說:「條數到依家都未收到,尤其蝕錢嘅騷會拗耐啲Compli飛。所以有人會選擇喺會展搞騷,因為私人機構處理呢啲手續快啲。」

該業內人士透露,曾以主辦方身份於今年5月舉辦紅館演唱會,正因為「Compli飛」問題,至今仍未取回墊支的金額,他說:「條數到依家都未收到,尤其蝕錢嘅騷會拗耐啲Compli飛。」(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網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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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即睇近日受影響演唱會

就上述業內人士所提到的各種退票事宜,包括墊支款項、「Compli飛」、門票「抽水」等等,《01眾樂迷》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查詢,得到以下回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香港體育館的租用人如選擇使用城市售票網發售其收費活動(例如:演唱會等)的門票,署方在扣除根據城市售票網使用條款和場地租用條款所規定有權扣除的款項(包括以每張印發門票計算的城市售票網票務費用、以信用卡付款方式售出門票的相關信用卡手續費,以及租用人須向場地清繳的任何有關租用費和各項服務費等)後,一般可於活動的最後一場節目舉行後21天內,或在活動取消而租用人安排的觀眾退票退款期後的21天內,把所有經城市售票網出售門票實際所得的收入付還租用人。

香港體育館的租用費是以每日的基本場租或每日門票總收入的20%計算(以數目較大者為準)。

「Compli飛」在場地租用條款上稱為「贈劵」,指零票面值或並無任何面值的活動門票,供租用人分發作非售賣用途;而任何一場節目印發的贈券總數不得超逾場地租用條款准許的數目。就香港體育館而言,任何一項活動每場節目的贈券總數不得超過500張或核准座位表上座位總數的5%(以較少者為準)。城市售票網亦會為每項使用其服務的活動備存銷售及發出門票的電腦記錄,並為租用人提供有關報告,清楚列明該項活動每場節目的各類門票(包括公開發售、內銷門票及贈劵)的銷售/印發及其他分項數目等資料,方便租用人核對。

點擊查看城市售票網使用條款。(來源:城市售票網https://www.lcsd.gov.hk/tc/ticket/terms.html)
點擊查看香港體育館租用條款(第26版)。(來源:香港體育館網頁https://www.lcsd.gov.hk/en/hkc/common/form/hkc_scale_hire_26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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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查看城市售票網使用條款(第27版)。(來源:香港體育館網頁https://www.lcsd.gov.hk/en/hkc/common/form/hkc_scale_hire2_26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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