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ylor Swift挺身舉報鹹豬手 遇性侵忌啞忍 意識受侵犯3招自保

撰文:伍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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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歌手Taylor Swift稱在歌迷活動中遭受電台節目主持人David 性侵。(Getty Images)

於本月中有法院禁止公開流傳的相片流出,顯示美國流行音樂歌手Taylor Swift疑遭電台節目主持人David Mueller性侵的一刻。事源2013年6月2日,Taylor於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郡百事中心參與見面活動,其間與KYGO電台節目主持人和他的女友Shannon Melcher合照。事後Taylor Swift隨即呈上口供,指出:

「正當我們在擺好姿勢時,他的手放在裙上抓住我的腎部。不論我怎樣移開,他的手仍在那裡。這令我感到抓狂、懊惱和受到侵犯,感覺前所未有。」 (原文為:"Right as the moment came for us to pose for the photo, he took his hand and put it up my dress and grabbed onto my ass cheek and no matter how much I scooted over it was still there.... I remember being frantic, distressed, feeling violated in a way I had never experienced before.")
Taylor Swift供詞

該張相片雖被法院以為免妨礙陪審團公平審訊為由而封存,但仍於八卦娛樂新聞網站《TMZ》流出,顯示Mueller當時將手放於Taylor Swift臀部以後的位置,未有清楚顯示出他將手伸進裙襬下的一刻。但Taylor Swift自相片流出以後,有評論指出此舉將未能令相片作為呈堂證供,不利Taylor Swift一方。

自事件發生後,Taylor Swift的媽媽兼管理團隊表示,為免事件界定了Taylor公眾形象,所以未有即時報案,但於事後於KYGO電台管理層投訴有關事件,令電台節目主持人Mueller遭到解顧。而Mueller否認有關指控,並提出司法程序,指控Taylor Swift向電台管理層捏造性侵控訴,令他蒙受損失,令有關事件曝光。截至現時為止,事件仍在審判階段,未有定案。

應對性侵要知道 無人是唯一的受害者

如肯定自己曾經遭受性侵犯,要明白這並非個人錯誤,而是侵犯者的責任。因此,別羞之於口,要勇敢尋求協助。(Getty Images)

要知道性侵、性暴力或性騷擾通常指一方(不論男女)有意圖作出猥褻行為,令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遭到侵犯,而且以上行為在有合理思維的人眼中視作猥褻,便構成猥褻犯罪(非禮罪)。換言之,不論在公眾場合、職場、學校或者是其他地方,只要有人作出猥褻行為,令對像感到不安,就可能構成侵犯。

而且,多數人受到侵犯的一刻,總會疑慮該行為是否構成侵犯,而且會害怕遭到進一步傷害,因此羞之於口,讓事件隨時間過去。但事後發現個人情緒不穩,事件依然歷歷在目,才會肯定自己遭受性侵。因此,如意識到自己被受侵犯,便要採取以下方法處理:

1. 別獨自承受心理傷害 

遭受侵犯過後,受害者可能會聯想到說出相關經歷,可能會引來親友、警方或第三者的提問,需要反覆詳訴侵犯過程,或會被受質疑,蒙受更多傷害,構成心理壓力,從而羞之於口,啞忍承受。如有所顧慮的話,可尋求相關機構協助,或與值得信任的親友傾訴,獲得支持。

2. 採取保護措施

與作出性侵者保持拒離,如在家庭內出現性侵的話,便需在安全情況下攜備好身份證明文件、日用品或事發時所穿的衣服(提供證據),向警方或關注協會如風雨蘭尋求保護,同時跟醫生安排健康檢驗。如在職場遭受性侵的話,別疑於與涉事人的關係,讓事件不了了之;相反,採取以上方法,免得自己受到持續騷擾和侵犯。

3. 明白你有權說不 亦別將責任歸咎於自己

事件過後,可能會質疑自己有否「惹」人侵犯,或不時清潔身體,試圖「洗走」性侵過後的痕跡和感覺,拒絕見人等等,情緒不穩。不論性侵在何時何地發生,都要明白毋須顧慮其他人的眼光或壓力,勇敢拒絕侵犯,保護自己。

(資料來源:Refinery、TMZ、Denver Post和Daily Mail 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