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保護綠海龜產卵 深灣沙灘及一帶水域列限制區 禁入七個月

撰文:郭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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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今日(1日)表示,即日起至10月31日的七個月期間,市民切勿進入南丫島深灣限制地區,其中包括0.5公頃深灣沙灘,以及約98.2公頃毗連沙灘的海灣水域,以保護瀕危物種綠海龜在港的唯一產卵地。任何人士未經許可進入限制地區,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5萬元。

漁護署即日(1日)起至10月31日的7個月間,禁止任何未經許可人士進入南丫島深灣限制地區,以保護瀕危物種綠海龜產卵過程。(漁護署資料)

漁護署發言人指,綠海龜屬瀕危物種,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亦是唯一在本港產卵的海龜品種。而位於南丫島的深灣沙灘,則是本港唯一不時有綠海龜上岸產卵的地點,同時是南中國海內少有的綠海龜產卵地之一。

發言人又指,綠海龜產卵前及產卵期間會在其出生的沙灘附近水域活動,而預備產卵的綠海龜對人為干擾極為敏感,容易因受驚而放棄產卵。故指定深灣限制地區有助保護瀕危綠海龜及其繁殖地,長遠對綠海龜的存活及繁衍有正面作用。

漁護署人員會在區內巡邏,以防止未經許可者進入深灣限制地區,並監察綠海龜出沒及產卵的情況。任何人士未經許可進入限制地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