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兩名來港女子 涉以一疊港紙賄賂滙豐職員 協助即日開戶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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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3日)公布,在上周五(10日)落案起訴兩名女子,涉嫌以一疊100元及500元鈔票行賄滙豐銀行職員,以協助即日開立個人銀行戶口。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于慧(26歲)為行政人員;及王金玉(37歲)為直播間導播,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于慧及王金玉於今年4月19日來港,並到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灣仔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戶口,希望即日辦妥相關手續。

廉政公署。(蘇煒然攝)

涉提供一個信封 內載有一疊100元及500元鈔票

兩名被告涉嫌於當日向一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筆不明金額的賄款,以協助于慧開立滙豐銀行帳戶。

該名滙豐銀行職員當場拒絕接受二人的賄款,並即時向上級匯報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隨即到現場拘捕兩名被告。

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向該銀行職員提供一個信封,內裏載有一疊港幣100元及500元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