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天氣︱政府批追風逐浪族罔顧人命 不聽勸或可罰$2000囚14天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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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6日)公布多項應對極端天氣措施,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及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於記者會上多次批評「追風族」行為,會加強宣傳勸籲市民勿在颱風或惡劣天氣下追風逐浪,對屢勸不改的「追風族」會果斷執法,可按康文署相關條例,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卓孝業表示,過去3年救援人員出動過35次山嶺或水面救援,全在惡劣天氣下,強調拯救人員會義無反顧救援,「但請你唔好擺我哋喺危險位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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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留意颱風時,不少市民喜歡追風逐浪,強調性命攸關,「絕對唔應該咁做法,亦唔應該以身犯險」。

他指康文署會加強宣傳教育,如製作影片及加強泳灘廣播,政府對該種行為不鼓勵,更需要禁止,故對不聽勸的人會果斷執法,甚至提出檢控,以做到阻嚇作用。

▼2023年9月1日 10號風球下的杏花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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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一見有浪就不受勸 卓孝業:我覺得呢啲人要譴責

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亦表示,惡劣天氣下行山追風是高風險行為,但有人一見有浪就不受勸,「我覺得呢啲人要譴責」。

政府指會對屢勸不改的「追風族」,會果斷執法,可按康文署相關條例,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資料圖片)

去年9月的前三年出動35次山嶺或水面救援 全在惡劣天氣下進行

他稱,有些市民或許不知情,例如在山上遇到大暴雨,但過去3年、截至去年9月,救援人員一共出動35次山嶺或水面救援,全在惡劣天氣下,「證明呢啲人唔係唔知」。

對於執法依據及罰則,卓孝業稱現行法例賦予政府封閉海灘及郊野公園等,未得進入是違法,故會票控及其他行動,康文署有相關法例,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他又說,惡劣天氣來臨時,執法人員不會主動調查,因要確保人身安全。

▼2023年7月16日 泰利3號風球下市民石澳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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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義無反顧 卓孝業:但請你唔好擺我哋喺危險位置

我哋唔會上山搵人叫人返嚟,亦都唔會落海拖人返嚟,唔好為咗追求自己刺激或成就感去嘗試同大自然作對,你係唔會成功!我哋拯救人員無論發生咩情況,去拯救都係義務反顧,但請你唔好擺我哋喺危險位置度。
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