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策劃銅鑼灣錶行劫案 指外父曾為店裝修 著匪徒用錘破櫥窗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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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廣場一錶行5年前遭匪徒用錘子打破櫥窗,並劫走12隻總值逾76萬元的手錶。一名案發時不在場,卻被指與案有關的男子,被控搶劫罪,案件今(27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透露,兩名承認當日有份搶劫的男子,將會出庭指證被告,他們均指被告是主謀,招攬他們搶劫後,更向他們稱,知道錘子能擊破櫥窗,因為其外父曾為該錶行裝修。

被告李嘉文,29歲。被控於2019年12月22日在銅鑼灣廣場一期的「易發時計」,連同李富超、李健良和另外一人,搶劫12隻手錶。他否認該罪,但承認處理贓物罪。

警員在遇劫錶行調查 (余睿菁攝)

案發前一天曾到店與東主打招呼

控方開案陳詞指,涉案錶行的東主經一名裝修師傅介紹,認識被告,裝修師傅指被告是其姪兒。被告自此多番到該錶行,包括案發前一天,曾到銅鑼灣一期和東主打招呼。

匪徒曾用氣槍及刀指嚇職員

案發日晚上6時許,三名劫匪打劫錶行。他們用槌擊破櫥窗,劫去共12隻二手名錶,總值76.2萬元。期間,有劫匪用氣槍指嚇店員和商場的保安。事件報警後,警員在商場的後巷檢獲一把刀、一把氣槍、兩個錘子和三隻被劫的手錶。此外,警方其後起回另外兩隻被劫的手錶。

李富超指被告曾指示買錘子

控方指,將會傳召李富超和李健良作供,兩人均指被告是本案的主腦。其中李富超指,被告招募他行劫。案發前一晚,被告著他買錘子等,並告知行劫的時間和交通。行劫後李富超到被告的住所,把9隻手錶交予被告,被告則給他5000元作報酬。

李健良獲告知錘子可打破櫥窗

另李健良指,他案發日下午和李富超等在一間酒店房間,被告到達後著他一同行劫,並展示氣槍、錘子等。李健良問及錘子能否打破店舖的櫥窗,被告說其外父為店舖裝修,所以他知道錘子能打破該店的櫥窗。

控方透露,李富超和李健良已承認搶劫罪,同被判囚八年。

被告稱曾拒兩李的打劫邀請

被告於2021年9月17日,經深圳灣口岸返港時被捕,他警誡下稱:「我無做過。」他在錄影會面稱他的外父從事裝修。案發當日,他到李富超和李健良居住的酒店房間,兩人當時正討論行劫計劃,並邀請被告參加,但被告拒絶。同晚8時許,李富超登門造訪,並將劫去的名錶藏在他的住所。

被告經裝修師傅介紹認識東主

控方又指,並不知悉被告是裝修師傅的姪兒,還是女婿,但肯定被告是經裝修師傅介紹而認識錶行的東主。

案件編號:HCCC7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