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生淋精液液體罰5000元 關注組不滿判罰過輕 促律政司提上訴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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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城大內地博士生向陌生女子淋潑混有精液的液體,他早前承認猥褻侵犯罪,被判罰款5,000元。一直關注事件的「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今日(27日)發公開信,批評法庭判罰過輕,缺乏阻嚇性,更讓大眾誤以為街頭性暴力均屬微不足道,只需罰款了事,促請律政司就案件判罰提出上訴。

關注組表示,至今已收到超過170宗投稿,部分投稿人匯報的案發年份更是橫跨多年。公開信又引述據稱是案件受害者的回應,指事發後很長時間都不敢出門,指判決不僅沒有真正考慮到受害人的權益和需求,更沒有真正地懲罰犯罪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律政司表示,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由和其他相關資料,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指,不評論個別案件的司法決定,又表示倘若訴訟任何一方對司法決定不滿,可以透過適用的法律程序,提出上訴或覆核,要求糾正。

「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今日(27日)發公開信,促請律政司就案件判罰提出上訴。(網頁截圖)

今年 6 月,26歲城大博士生涉於在城大校園內,向陌生女子潑混有精液的液體,他早前承認猥褻侵犯罪,周二(24 日)被判罰款5,000元。

「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今日(27日)發公開信,指對案件判刑感失望,促請律政司就案件判罰提出上訴。關注組認為判罰過輕,缺乏必要的阻嚇作用,更向公眾傳遞錯誤訊息,讓大眾誤以為街頭性暴力均屬微不足道,只需罰款了事。

引述受害者回應 指案發後不敢出門

公開信引述據稱是案件受害者的回應,提及自己是獨自來港求學與生活的女生,案件卻打破了她對校園的安全感,也對其他學生在學校的安全環境造成沖擊。她提到事發後很長時間都不敢出門,擔心再有同樣的事情發生,形容是「非常痛苦和恥辱的經歷」。

「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今日(27日)發公開信,促請律政司就案件判罰提出上訴。(網頁截圖)

事主對判刑失望 關注組質疑官指不涉敏感部位

就案件的判刑結果,她感到非常失望和憤怒,形容罰款「對於我所經歷的痛苦和傷害來說,簡直是一種輕描淡寫的處罰」,又指判決不僅沒有真正考慮受害人的權益和需求,更沒有真正地懲罰犯罪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她又表示,被潑灑的液體和部位都十分敏感,從事發到後來報案處理的整個過程猶如「揭開傷疤」,令她感到羞辱。關注組表示,事主被潑射的是臀部中間部位,液體甚至流到其大腿內側,這絕對是敏感部位,並非如裁判官所言不涉敏感部位,更非被告在警誡下所稱的「背上」。

關注組接逾170宗投稿 部分案發年份橫跨多年

關注組表示,成立半年至今已經收到超過170宗投稿,部分投稿人匯報的案發年份更是橫跨多年。疑犯通常有意針對受害人的私密部位,特別是臀部位置潑射不明液體。

關注組強調,即使潑射液體並非直接身體接觸,液體亦有機會滲入衣物並直接觸及肌膚,對事主帶來被侵犯的感受絕不輕於直接身體接觸。關注組又稱,案件的嚴重性及對受害者構成的傷害,並不會因為其並非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而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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