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受訪觀眾對植入式廣告不反感 通訊局:條例有放寬空間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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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電視兩年前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安排藝人吃炸雞的一幕,令大眾嘖嘖稱奇,引起社會熱議植入式廣告的尺度。通訊事務管理局今(4日)公布,因本地免費電視節目中的植入式廣告,及本地電視市場形勢在新免費電視持牌機構加入後改變,早前作意見調查,發現觀眾普遍對免費電視中出現植入式廣告不覺反感,當中41.9%受訪者表示接受植入式廣告,僅13.8%指不接受。通訊局認為,現行規管免費電視植入式廣告的法例有放寬空間,以提升免費電視服務的競爭力。

通訊局收集公眾對植入式廣告的取態和意見,發現觀眾普遍對免費電視中出現植入式廣告不覺反感。圖為無綫電視在節目中,安排藝人吃炸雞。(資料圖片)

通訊局於去年5月,就海外規管免費電視服務的植入式廣告展開研究,並在今年2月中至6月底期間在本港作意見調查,及收集公眾意見。研究結果顯示,現時香港規管植入式廣告的基本原則,與海外主要地區所採用的原則大致相若,均要求廣告與節目必須明確分開,並對植入式廣告有所規範,包括規定某些類型的節目不能植入廣告,及不能在節目中直接推銷產品和服務,及避免影響節目的完整性和觀賞樂趣。

觀眾普遍對植入式廣告不反感

調查訪問 1,666 名 15 歲或以上人士,整體回應率為 70%,當中 1,528 名受訪者在受訪前一個月內曾收看免費電視。 結果發現,分別有63.8%及71.8%的觀眾認為,在黃金時段及非黃金時段內播放的廣告數量適中。而觀眾普遍對免費電視中出現植入式廣告不覺反感,41.9%受訪者表示接受或非常接受植入式廣告,39.4%的接受程度為普通,13.8%則指不接受或非常不接受。

通訊局認為,有理據檢討現時守則中規管植入式廣告的相關條文,並在可行和適當情況下,放寬相關規定及限制。(資料圖片)

調查又指,大部分觀眾認為,可接受資訊娛樂及生活化的節目內出現植入式廣告,但不接受在新聞和時事等較嚴肅節目中出現。

半數人認為需規管植入式廣告

對於植入式廣告的接受程度,觀眾主要關注其表達手法是否自然、出現的頻密程度、及時間長短和會否影響觀賞趣味等因素。隨着近年新媒體相繼出現,超過半數、56.6%觀眾表示接受免費電視台,在節目內增加植入式廣告,以增加收入。同時,有逾半數 、51.%觀眾認為,有需要對植入式廣告施加限制。但普遍意見認為,有需要規管免費電視節目中的植入式廣告,但現行規管的尺度可放寬。

調查發現,觀眾可接受資訊娛樂及生活化的節目內出現植入式廣告,但不接受在新聞和時事等較嚴肅節目中出現。(資料圖片)

創意產業及媒體業界亦向通訊局反映,現時有關植入式廣告的規管條文不夠清晰,令持牌機構難以捉摸,亦窒礙了創作,難滿足廣告客戶需求。亦有意見表示,除非外購節目可獲豁免, 否則應採用原則性的規管要求,而非訂立仔細的規條,因播放外購節目時遵守限制等規定,會有一定困難。不過,大部分業界者認為,應放寬現時對植入式廣告的規管,以促進創意產業的發展。

通訊局指,經考慮研究及調查的結果後,認為有理據就業務守則中規管間接宣傳和產品/服務贊助(即植入式廣告)的相關條文,展開檢討,務求在可行和適當情況下,放寬相關的規定及限制。局方亦會邀請有關持牌機構參與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