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舅父涉姦案】全男班陪審團退庭一天半 無法達成裁決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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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女童隨家人「家族旅行」到泰國,疑期間被堂舅父性侵,她指堂舅父在她熟睡時,手指插她下體再強姦她,她臀部的衣物更濕了一大片,惟她當時月事來潮,加上非常害怕,只是告知了在旁的表姐,但二人均感愕然,並沒有即時作聲。女童母得悉事件後報警,堂舅父卻堅稱當晚只是自瀆,沒有強姦,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罪,七名全男班陪審團退庭商議一天半,今(21日)仍未能就強姦罪達成大比數裁決,維持4對3的局面,更稱法庭再給時間亦「無可能解決」,法官宣佈解散陪審團,案件發還律政司處理,被告可繼續擔保外出。

高等法院大樓將於本月底在設有法庭的樓層加強保安措施。(資料圖片)

案件押後讓律政司考慮處理方法

法官邱智立指,案件發還律政司考慮,律政司可以有兩個處理方法:安排重審,或者根據情況放棄檢控某些控罪,定於下月14日再提堂,了解律政司的進一步處理,被告期間可繼續保釋。

他感謝陪審團就本案作出的努力,笑言「要過一晚夜都辛苦嘅」,酌情將陪審員可獲的津貼由一日830元提高至1500元,以補償他們。

被告除強姦罪另面對兩交替性控罪

26歲被告報稱無業,是案中女事主X的堂舅父,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2016年2月17日在泰國曼谷一酒店房間內,強姦15歲的X。被告早前稱願承認非禮,但控方不接納。

被告除被控強姦,亦同時被控兩項交替控罪,即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及非禮罪。法官昨在指引陪審團時指出,若陪審團裁定被告強姦罪不成立,須考慮與女童非法性交的控罪,若這罪也不成立,便需考慮是否非禮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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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旅行」全團逾50人

控方指,事件發生於去年農曆年假,女童X隨家人參加「家族旅行」到泰國,一行50多人中包括她的父母、堂兄弟姊妹和被告,旅程最後一晚,X與表哥、表姐和胞妹同住一間房,惟被告後來亦來到她們的房間,更在眾人入睡後也沒有離開。

X稱她熟睡時突然感覺到被人親吻,她驚醒後看見被告睡在她旁邊,便背對他繼續睡覺。但被告突然解開她的胸圍扣,摸她的胸,更伸手入她內褲摸臀和指插其陰道。

女童遭侵犯後臀部濕了一大片

X感覺到被告用陽具摩擦她的臀部,感覺到被告從後強姦她。她當時很驚慌,不敢反抗,唯有逼自己繼續睡,惟睡醒後發現臀上濕了一片,是被告的精液,她趁被告上廁所時告知表姐,表姐即找藉口睡在被告與事主中間,但因被告曾習跆拳道,她們的父母又住在較遠的房間,故兩表姊妹只是相擁而睡等天明,沒有即時作聲。

母留女兒衣物後證實有被告精液

惟翌日X隨家人回港,被告在機場主動接近她,問:「昨晚正唔正?」事主回港後向朋友談及事件,朋友再轉告事主母親,事主母留下女兒衣物,報警時交予警方,經檢驗後發現有被告精液。

被告堅稱只是「打飛機」

被告並未有出庭自辯,但辯方律師在聆訊中透露,被告確實曾隔衫摸胸非禮她,並在女童背後「打飛機」自瀆,令精液遺留在她臀部上,但被告沒有強姦事主,也沒有用手指插入她的私處。女童所稱的強姦情節,是自己構思、捏造出來的。

案件編號:HCCC 1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