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本地立法不可牴觸《安排》 陳淑莊:另一人大831

撰文:吳倬安 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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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與內地就「一地兩檢」簽訂合作協議,展開「三步走」的第一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天到立法會接受口頭質詢。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質疑,在三步走的最後一步,即本地立法階段,立法會議員的討論是否只能要建基於「合作安排」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她形容做法是「先釋法後立法」,變相令立法會變成橡皮圖章。陳帆回應指,立法會本地立法內容不應與「合作安排」相抵觸。

陳淑莊認為,草案指內地口岸區不影響本港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是「擘大眼講大話」。(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立法會月中通過「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林鄭月娥即與內地簽訂「合作安排」,惟未有公開安排內容。「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質疑,在三步走的最後一步,即本地立法階段,立法會議員的討論是否只能要建基於「合作安排」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她形容做法是「先釋法後立法」,變相令立法會變成橡皮圖章,令一地兩檢無需面對法律挑戰,直言是另一個「人大831」框架,即一地兩檢框架。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應指,按照立法程序,當人大常委會通過「合作安排」,而立法會決定就「一地兩檢」進行本地立法,內容不應與「合作安排」相抵觸,但強調這不代表立法會沒有自行討論決定的權力,到頭來是否立法,立法會亦有最終的權力。

工黨張超雄質疑政府為何沒有公開「合作安排」,陳帆就稱「可以講的我們講,可以做的我們做」,強調早前已經將「合作安排」的重點全面公布。其後陳帆補充指,由於有巿民就「一地兩檢」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有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需要尊重法律精神,所以不能公開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