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女醫生被告陳辭:無想過集團研究中心未做細菌測試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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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美容醫學集團5年前向客人施展CIK療程,導致一死兩傷殘事故,代表第三被告、女醫生麥允齡的大律師今(4日)作結案陳詞指,麥放棄麻醉科專科進修,投身醫學美容,只為求安穩工作環境,不代表是道德錯誤,她亦從無放棄醫生對病人的專業責任。她案發時亦相信集團屬下的研究中心具規模及有洽當的認可資格,無想過研中心未有為產品作最基本的細菌測試。隨着第三被告完成結案陳詞,明天便由法官作引導及總結案情,預料案件最早於下周一退庭商議。

女被告麥允齡。(資料圖片/伍凱瑩攝)

代表第三被告麥允齡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陳詞時提醒,陪審團作出裁決時,必須獨立客觀考慮三名被告的證供,表明這不是一宗共謀犯案的案件。鄧強調,麥雖從事醫學美容,但不代表作為醫生的她,放棄了對病人的專業責任,她在庭上作供時承認,CIK療程是一項醫療程序,自己對病人仍有責任。

女被告曾為事主注射抗生素

鄧樂勤續說,案中兩名事主王靜波及黃鳳群於2012年10月3日注射CIK療程的血製品後不適,麥亦為兩人施以抗生素注射。病人被送入院後,麥亦向律敦治醫院醫生講述療程,翌日她向警方錄取口供,亦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講述療程的每一項步驟。

辯方又指,香港現時無法例監管實驗室技術人員資格,就算美國血庫協會(AABB)只要求實驗室有醫務總監及實驗室總監,卻無規管技術員資格,連控方專家證人就有關資格提出不同版本,但所指都是最理想情況。

無想過研究中心未作細菌測試

辯方續說,醫生麥允齡對實驗室軟件全無知識下,她心中真誠確信涉案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硬件設備完善,介紹冊上亦寫明了研究中心擁有GMP(良好生產規範)資格,她認為,和中大醫學院實驗室設備不遑多讓,而且細菌測試是最基本程序,從無想過要向研究中心查詢最基本程序,亦無想過他們會無為產品作細菌測試。

醫學文獻未展示細菌感染

辯方又指,麥在作供直時認不諱,無向死者陳宛琳講述產品會有細菌污染,因為根據她查閱文獻,CIK療程只有輕微不良反應,而細菌污染從未在文獻上具體化展示出來。辯方強調,麥在本案中從無放棄她作為醫生,對病人最基本專業操守,亦為病人實驗每一項步驟,要求陪審團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三名被告包括DR集團負責人周向榮、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技術員陳冠忠、受聘於DR集團的女醫生麥允齡,各否認一項誤殺罪名。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