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僭建】查冊顯示不包括地庫 陳淑莊:或涉騙銀行獲按揭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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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風波繼發酵,今日(11日)特首林鄭月娥到立法會出席答問大會時,遭泛民議員就事件多番追問,公民黨陳淑莊更質疑,鄭若驊在物業交易過程中簽署的文件,顯示她已檢查過購入的物業,並以現狀購入,而文件中顯示的現狀,沒有包括地庫。陳淑莊指出,鄭若驊的行為,可能涉及向銀行聲稱購入的物業不包括地庫,從而獲得按揭,或已干犯《盜竊罪條例》中「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

陳淑莊(左)、楊岳橋(右)(莊恭南攝)

陳淑莊展示鄭若驊寓所海詩別墅第4號屋的查冊文件,她指,文件充分顯示鄭擁有物業的交易狀況及仍然有按揭。她又指,在鄭寓所的買賣合約中,清晰說明買家,即鄭若驊的整個交易中的行為,是包括:該物業以現有狀況下由買方購入;買方購入時已檢查該物業或買方已授權代表檢查;買方簽署本合約是基於以上之檢查及本合約之條款,而非依賴賣方及其他人之陳述或保證;及買方同意該物業現狀,不得藉此拒絕交易。

陳淑莊指出,查冊文件的若干簽署,代表鄭若驊已檢查過物業現狀,並在知悉現狀後購入物業。公民黨楊岳橋補充指,按照有關查冊文件說明,鄭若驊購入獨立屋是包括地下、一樓、二樓以及天台,而這也與該物業的平面圖一致,但按照鄭若驊的說法,地庫在簽約前已經存在。他續指,「那問題就在於,她買入物業時有地庫,而相關的法律文件沒有提及地庫。」

陳淑莊又表示,查冊文件屬法律文件,鄭若驊作為法律界人士,應有專業能力知道自己簽署了甚麼法律文件,而物業是否有地庫存在,也可憑肉眼和常識判斷,是否與文件中的描述有出入。

陳淑莊指,查冊所得的按揭文件中,同樣沒有描述鄭若驊購入的物業有地庫,這意味著,她或在知情之下未向銀行透露物業包括地庫,而她在此情況下簽署了按揭合約,可能違反了《盜竊罪條例》中用「欺騙手法獲得金錢利益」,欺騙銀行向她批出按揭。

此外,楊岳橋被問到會否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或不信任動議去調查和追究鄭若驊時,他表示立法會大門仍然為鄭若驊打開,現階段只是等待鄭的回覆,如果她願意到立法會解釋清楚,相信事情不需要用到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