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傷調職 7年後遭公司以不能勝任為由解僱 向平機會求助無援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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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Boota Singh於2000年受聘於香港地勤服務有限公司(HAS)擔任斜坡維修員(Ramp Officer),他稱其後因工傷調職至只須在室內工作的站台管理員(Station Control Officer)。7年後遭公司以以「不能擔任職位要求」為由解僱他;Boota道出,後來發現公司在沒有通知部門同事,以及沒有任何文件的情況下,聲稱改變了工作內容,使他不能勝任工作要求為名而遭解僱。
Boota隨之到平機會投訴僱主殘疾歧視解僱,3年後,平機會於上周以勝訴機會不高,以及賠償額不高為理由,拒絕他的申請。他批評,平機會助長歧視。
平機會今(7日)發聲明指,平機會的專責小組考慮投訴人個案理據的強弱,來決定是否給予法律協助。法律意見認為投訴人的個案理據不足,難以勝訴。在考慮律師的法律意見和投訴人個案的所有資料後,專責小組決定不會繼續給予投訴人法律協助,並在2018年2月通知投訴人有關決定。

Boota(中)指,後來發現公司在沒有通知部門同事,以及沒有任何文件的情況下,聲稱改變了工作內容,使他不能勝任工作要求為名而遭解僱。(工黨提供)

因工傷調職 7年後公司以「不能擔任職位要求」為理解僱Boota

外籍人士Boota Singh於2000年受聘於香港地勤服務有限公司(HAS)擔任停機坪維修員(Ramp Officer),因工致腳踭受傷,自此行動不便。他在2007年在醫生建議下,轉到只須在室內工作的站台管理員(Station Control Officer)。

Boota續指,後來該職位崗位名稱轉為服務控制主管(Service Control Supervisor),惟到2014年11月24日公司安排醫生為他作身體檢查後,到同年12月24日突然遭公司通知以「不能擔任職位要求」為理而解僱他。他稱,後來發現公司在沒有通知部門同事,以及沒有任何文件的情況下,聲稱改變了工作內容,使他不能勝任工作要求為名而遭解僱。

Boota批平機會助長歧視

Boota於2015年1月初到平機會投訴僱主殘疾歧視解僱。經過超過三年的調解、調查、申請法律協助的程序,平機會上周以勝訴機會不高,以及賠償額不高為理由,拒絕他的申請。他批評,平機會的成立應是為被歧視申張公義,現時卻演變成助長歧視。

平機會:考慮外聘律師意見決定不予協助

平機會今(7日)發聲明指,平機會的專責小組原先基於投訴人個案理據不足,在2016年8月決定不會給予投訴人法律協助。其後應投訴人的要求,專責小組再次考慮投訴人的法律協助申請,並同意提供法律協助,向答辯人及其他相關人士索取更多資料,以考慮投訴人個案理據的強弱。

後來法律服務科的律師與投訴人及他的證人會面,以獲取更多的資料。為了確保對投訴人個案強弱的分析正確無誤,平機會專責小組決定外聘一位資深大律師審視投訴人的個案。平機會指,該名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是認為投訴人的個案理據不足,難以勝訴。在考慮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和投訴人個案的所有資料後,專責小組決定不會繼續給予投訴人法律協助,並在2018年2月通知投訴人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