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被跟蹤案】少年被告上訴失敗 官斥行為愚蠢浪費警力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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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五生前年立法會選舉日跟蹤朱凱廸,與另3人被裁定遊蕩罪成,惟少年稱他沒有參與行動,又沒有滋擾朱而提上訴。上訴庭今(12日)駁回他的申請,並稱無論少年是出於政治還是其他原因跟蹤朱,他的愚蠢行為浪費警方大量人力物力調查,花費大量公帑,他亦為此留下案底,公眾應引以為誡。

朱凱建參選期間被跟蹤,獲選後禁不住痛哭。(資料圖片)

上訴人黃俊欽,18歲,案發時報稱中五學生。上訴時他自稱在跟蹤朱凱迪一小時的過程中,沒有對朱構成騷擾,而且無證據顯示他是同謀者。上訴庭今頒判詞,指上訴人與同案其他被告以汽車代步跟蹤朱,已符合遊蕩定義。

指上訴人明顯有任務在身

原審時朱凱迪曾供稱,他擔心被人跟蹤會令他和選舉團隊受到攻擊,上訴庭認為上訴人已確實對朱構成「騷擾」,符合定罪要求。證據又顯示,上訴人曾交東西給其他被告,可見他們是有關連的。再者上訴人曾下車監視,又在便利店外徘徊,且不時望向朱的方向。上訴庭法官認為他明顯是「有任務在身」,裁定針對他的定罪穩妥。

次被告黃俊欽是唯一沒有案底的被告。(資料圖片)

公眾應以此為誡

法官又特別讚賞警方,指他們花了大量時間審視閉路電視片段,重組整個跟蹤過程,有關證據對法庭極有幫助,充分展現警方的專業精神及不偏不倚。無論上訴人與同黨因政治或甚麼理由跟蹤朱凱迪,他們的愚蠢行為已令警方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去搜證,花費公帑,上訴人年紀輕輕便留有案底,上訴人及公眾應以此為誡。

案件編號: HCMA 49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