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耀忠批房協拒會面談富戶政策 斥當局缺監察 政府:不宜介入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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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房屋需求殷切,除公營機構房委會每年推售居屋外,另一法定機構房協多年來亦獲政府以優惠條款撥地興建資助房屋。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今日(28日)於立法會會議上提出書面質詢,提及房協拒絕與議員會面,聆聽市民對富戶政策的意見,質疑政府有否監察房協的機制。
運房局就回應指,過去10年已批出5幅土地予房協建屋,據了解房協一直與各互委會有定期溝通,由於房協屬獨立的運作機構,政府不宜介入及監察房協的運作。

房協於今年9月起實施「富戶政策」。(資料圖片)

房協於今年1月公布,本年9月起會推出「富戶政策」,透過加入新租約條款,若租戶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家庭入息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資產水平超出入息限額100倍,就須遷離單位;若租戶入息超出入息限額2倍至3倍之間,須繳交倍半租金;入息超出3倍至5倍之間,就須繳交雙倍租金。

街工梁耀忠(鄭子峰攝)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今日於立法會會議上提出,房協近日拒絕派代表與他、其他議員及區議員會面,聆聽居民對其富戶政策的意見,亦有租戶表示難以聯絡到房協職員反映住屋問題,政府會否就此要求房協設立機制,回應居民訴求。

運輸及房屋局司長陳帆書面回覆指,房協作為獨立運作的機構,有獨立的政策管理轄下屋苑,據當局了解,房協一直與互助委員會定期溝通,亦就實施「富戶政策」向各互委會詳細解釋有關內容。

申訴專員公署於2015年1月發表主動調查報告,透露政府無監察房協的法定權力和機制,以及建議房署須強化與房協的雙重房屋福利的互通機制,梁耀忠續問當局的跟進措施。

運房局表示,由於房協根據《香港房屋協會法團條例》註冊,屬獨立運作、財政自主及自負盈虧的非牟利房屋機構,不受政府直接資助及監管,故政府不適宜介入及監察房協的運作。

過去10年,政府向房協批出一幅郊區土地、四幅興建資助房屋的土地。(資料圖片)

過去10年撥5幅地予房協建屋

而過去10年,政府向房協批出一幅郊區土地、四幅興建資助房屋的土地,批地條款亦列明房協須把單位出租或出售予合資格的中低收入人士。

至於房署與房協就雙重房屋福利的通報及協調機制,運房局表示改良後的互通機制已於2015年7月起實施,包括改良每月電腦報表、改以電子傳送方式送交房協,以及加強前線職員與管理層的溝通,處理雙重戶籍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