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掟杯案】起名「689」 黃:梁振英提檢控為報復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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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2014年7月,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中,涉向特首梁振英掟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特首梁振英將為首名控方證人,官員及議員例如:房屋及運輸局長張炳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也將會被傳召出庭作證。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黃毓民,今早聲稱被「激親」並稱覺頭暈要就醫後,下午戴著黑色口罩返回法庭,並指梁當日擔心衷衷地在議會內拾起玻璃碎片,之後控告黃襲擊,其實只是想乘機報復黃為他起名「689」。

黃毓民早在盤問梁振英前,已揚言要盤問兩日,最終長達三日。他在法庭答辯不認罪時,並稱:「議會抗爭無罪,我不認罪!」。(李澤彤攝)

 黃毓民下午採用新戰術,他先解構梁振英當日發現地上的玻璃碎片,未能合理解釋他擔心的心情,質疑梁聲稱擔心、受驚都是憑空捏造,直指梁目的是想報復黃毓民處處同你作對,並為他起名為「689」。

梁:黃毓民並非唯一與他政見不同的人

黃續說,他在第一次答問大會,便叫梁為「689」,認為梁是為了這事報復。梁否認針對黃毓民,因為黃並不是唯一一個與他政見不同的人。

黃又指出,梁曾借稱他聽到身後有玻璃爆破聲,發現被拋擲玻璃杯,感到震驚。黃認為梁不旦沒看清被拋擲的情況,又不確認玻璃爆破地點,聽到玻璃碎裂聲,再轉過身後,時宜玻璃已散落地上。黃認為,玻璃爆破後,玻璃不會再次彈起襲擊他,質疑事情已過,梁那一刻不應感到擔心,怎會如梁所述,眼見滿地玻璃碎才開始感到擔心。

梁振英承認看不到當下拋擲過程,也看不到玻璃碎片飛過的畫面,但強調玻璃一旦爆裂,碎片造成受傷的可能性大,並說:「如果碎片入眼,我都乜都睇唔到,身體都擋唔到,避無可避。」梁振英認為那一刻他是有理由擔心自己安危。

特首梁振英今午在大批警員保護下到達東區法院。(李澤彤攝)

梁:掟玻璃係咪恐怖,被告自己去形容。

黃續指,梁聲稱當時害怕會有第二次襲擊發生,便反問他說:「反對個啲人,都被夾走哂啦!點害怕第二次襲擊?」梁回應:「或有其他同黨犯事。」黃激動提問:「你講多次,同黨?立法會有恐怖分子呀?」梁振英淡然回擊:「掟玻璃係咪恐怖,被告自己可以去形容。」

梁作供未完,明天待續。

案件編號:ESCC261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