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爆California Fitness八大陰招

撰文:阮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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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歸納California Fitness對待新舊客戶八項不良銷售手法。(蔡正邦攝)

政府早在2010年就立法打擊不良營商手法諮詢,惟業界持份者反對,有關議案一直擱置至今,足足六年。「環觀世界各國,不同行業都有合約冷靜期保障消費者,令其有機會在冷靜期內在合理情況下取消合約。」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出,香港美容及健身中心的不良銷售手法投訴極多,強烈建議政府盡快研究在健身及美容行業設立冷靜期,再推行至其他行業,認為這是對市民的最大保障。

【逼健身客影相扮自願簽約 消委會首點名譴責California】

消委會過去向California Fitness發出3次嚴正警告,最近一次在今年1月,並指公開點名是該會最嚴厲的指責。過去3年消委會接獲California Fitness的投訴年年攀升,由2013年的227宗,升至2015年296宗,升幅達3成,更佔全年健身中心投訴總數逾一半,其中9成涉銷售手法。

California Fitness銷售「陰招」,除強逼拍笑臉照片,證明「自願」參加會籍外,其他手法黃鳳嫺形容是「每天創新」,促市民多加留意。

●新會員

在街上以抽獎或免費試玩作招徠,市民「上釣」後再被數名職員輪流硬銷會籍,過程可長達3小時
以登記免費試玩或核對會籍資料庫為由,扣押市民身分證名及信用卡,市民唯有就範簽約
以核實賬戶為由,要求市民輸入銀行卡密碼或出示信用卡,在未經同意下過數
誤導市民合約有冷靜期及分期付款,但冷靜期並不存在,而分期則需由受害人自己向銀行申請,隨時被收取昂貴行政費
職員直接轉介受害者到財務公司借錢,以購買更多課程

●現有會員

不斷硬銷昂貴課程,但價格極不透明,會員間差異極大
不斷推銷大量需在短時間內使用的私人教練課程,受害人往往因累積大量課程,無法在限期內上堂致課程失效
以新合約可為舊合約續期為由,要求受害人購買更多課程,但其實舊合約根本沒有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