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黃遠輝:土地組無討論「五五分帳」推公私合營 

撰文:鄺曉斌 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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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開展「土地大辯論」,當中提及公私營合作發展私人農地,釋放土地資源。《星島日報》今日(17日)引述消息報道,指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初步探討兩個公私合營土地分配方案,其一是因應政府提供的基建金額,換回在該私人土地上興建「等值」的公營房屋,而公營房屋價值則以建築成本計算;餘下的土地則用作興建私人房屋,但需補地價。第二個方案,則是直接把發展範圍內的公私營房屋比例,直接鎖定為各佔一半。
不過,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小組並無探討過公私合營土地分配方案,不論是「等值」或「五五分帳」等建議,都是純屬小組成員或諮詢會上收集的意見,小組不會越俎代庖,為政府及針對有關選項的非政府機構作出決定,日後提交的初步研究方向或具體報告,亦未必觸及公私合營具體做法。

報道指,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正初步探討兩個公私合營土地分配方案。(資料圖片)

應交由政府及獨立機制處理合作模式

黃遠輝表示,「等值」方案曾在小組會上及之後的記者會提及,「五五分帳」則是他在諮詢會上不少人提及,甚至有人更提出公營房屋應佔七成。他又指,所謂450公頃及150公頃中短期發展,亦已在網上問卷中提及。

他又重申,訂定公私營合作模式需要有獨立機制處理,具體方案應由政府及該機制處理,小組現時主要負責諮詢公眾對公私營合作的意見,不能及不應越俎代庖,小組並無探討過公私合營土地分配方案。

《星島日報》報道指,專責小組就公私營合作的模式作出探討,認為可透過一個獨立於政府的架構,擬定公私型合作發展的原則。小組初步估計,本港現時約有450公頃的農地有潛力以公私營合作方式釋放,當中150公頃可作中短期發展。

小組探討兩大公私合營的實施方案,包括按照所投入的交通基建開支,於發展商釋出的農地換回一批「等值」的公營房屋;第二個方案,是直接把發展範圍內的公私營房屋比例,鎖定為各佔一半。

報道進一步指,就第二個方案而言,以具備發展潛力用地達450公頃計算,粗略估計可撥作公營房屋發展的用地可達225公頃。

報道引述專責小組成員王坤的說法,指他承認小組在討論利用新界農地儲備作土地選項時,曾探討上述兩個方向,但同時認為每幅土地狀況不同,開發難度有異,未必容易鎖定公私營房屋的比例。他估計,未來若落實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有機會採用「鋪鋪清」的做法,視乎每一個案狀況,決定撥回作公營房屋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