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散」好自由?清潔工日洗300碗碟 受傷不敢告假卻因調假被炒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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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炒散」風氣盛行,一項調查發現,近5成受訪市民對零散工印象不佳,普遍認為散工「自由」但「無保障」、「不穩定」;然而,事實亦如此,有曾任高爾夫球場會所的清潔散工憶述,入職後才知悉要處理整個會所的清潔,還要洗碗及通渠,也沒有任何勞工保障,最終只因調假問題被解僱,直斥僱主無良刻薄。

零散工陣線於今年5至7月期間,訪問了527位市民對零散工作意見。(勞敏儀攝)

每晚清潔高峰300隻碗碟 清潔散工苦幹 惟因調假即被解僱

Connie在高爾夫球場會所做了8個月的清潔散工,招聘時對方聲稱「只需簡單清潔,有時洗一、兩個碗碟」,在現金出糧及時薪達65元的吸引下決定嘗試,入職後發現「好多嘢做,嚇到我死」,但起初一心以為「我未做過,人哋玩下你」。

後來令Connie更難受的是,要同時處理高爾夫球場、健身室、餐廳的碗碟,最高峰一晚要處理超過300隻碗碟。她又指,除了基本清潔,還要通渠、洗高爾夫球及棒等,當時不斷地想著「鬼叫你窮,頂硬上」,曾跌倒也不敢告假,但最後卻因調假問題,即被解僱。

Connie指,這數個月一直堅持工作,只因不想加重子女負擔,但從這份工作深深體會僱主的無良及濫權。

Jackie(左)及Connie(右)均指工作曾被僱主剝削。(勞敏儀攝)

零散工編更日數較全職多 遭僱主無故OT

而剛大學畢業兩年的Jackie,因覺得全職工作太壓迫、希望工作更彈性而轉做零散工,但工作了短短3個月已換了5、6份工作。她解釋,僱主過分剝削零散工,包括無故要OT;以「熟悉工作環境」為由,被編更日數較全職更多;長時間戶外工作只有1小時休息,以及出糧不準時。她說,原本以為對新人來說,OT是要「硬食」,不應拒絕,後來才發現這是一種剝削。

李卓人促請政府修改法例,令僱員得到應有的勞工保障。(勞敏儀攝)

建議按比例計算不同的勞工保障及權益

零散工陣線於今年5至7月期間,在九龍西擺設問卷街站及網上問卷形式訪問了527位市民對零散工作意見,當中近一半受訪者在過去3個月曾當零散工。調查發現,約9成受訪者認為勞工法例中「4.1.18」(則為同一僱主工作連續4星期,每星期超過18小時才受到法律保障)需要修改,應按比例計算不同的勞工保障及權益。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表示,有些僱主為逃避為僱員提供勞工法例保障,可能一周只僱用散工17小時,或以「三星期一星期」方式,中途斷約,令僱員無法得到應有的勞工保障,促請政府修改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