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申請者:日賣60隻熱狗才止蝕 指定營運點無視實際需要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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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事務署美食車先導計劃本月30日截止申請,獲選者今年底至明年初開業,為期兩年。有申請者估計兩年成本要200萬元,需全年無休、日賣近60隻熱狗,才可免蝕本收場,惟仍會入場,目的是盼兩年後向政府提出改善美食車發展計劃。

溫少基認為提倡環保是好事,但會增加營運成本,故對參加者做生意帶來挑戰。(羅君豪攝)

「80後」BUN FUN VAN負責人溫少基,於2013年以數萬元購入二手車,並改裝成美食車參加民間活動。是次他以自家設計的Chubby卡通作美食車主題。政府美食車先導計劃3月底推出,僅7份附件,他就花了一星期審閱,再花半個月消化逐項要求及準備材料,至本月初才可寫計劃書。由於大部分配置須重新購買,他估計投資額增至約20萬元。

80後車主料薪金支出任成本一半

他推算兩年總投資約147萬元,當中半數是薪金支出,每日平均賣出40份食物才封蝕本門。

他批評美食車食物配製間配置要求繁多且模糊,「申請指引寫明車內放置發電機,但要須屬低噪音及低廢氣排放型號,我在本月7日電郵查詢(旅遊事務署)如何分辨型號達標等,他們至23日才正式回覆毋須在車內放置發電機,導致我只有幾天時間再改設計圖。」他無奈「停工」2個月準備文件,「我有想過放棄,但不想被人標籤自己是無牌美食車。」

溫少基指除炸爐及熱湯池外,其它設備均需重新添置。(羅君豪攝)

早前在蘭桂坊街頭美食節擺檔的美食車「七桌子」負責人之一林瑞華,將投資逾80萬元購買及改造美食車,計過2年的總成本要200萬元,每天售出約60隻熱狗,做足365日才能賺錢,「但很多地方人流不足,加上天氣影響,基本上會虧損,賺回人工已經很好。」

他指即使獲得發牌,只能在指定地點營業,去到其它地方即違規,「先導計劃只代表這架美食車有公信力,獲發牌者有話語權,未來才能與政府商討美食車的發展方向,包括降低入場門檻。」

林瑞華認為8個指定營運地點的位置及人流並不理想,營業額不會高。(吳鍾坤攝)

當局將舉行烹飪比賽選出16位申請者。旅遊車營運地點共8個,每個地點提供兩個泊車位,16輛美食車每年將輪流在各地點營運一個半月,地點包括灣仔金紫荊廣場、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海洋公園園外位置、尖沙嘴梳士巴利道公園、尖沙嘴藝術廣場、起動九龍東一號場、黃大仙廟旁黃大仙廣場及迪士尼樂園園外位置。

觀塘營運點被指是斜坡

溫少基曾到各營運地點視察,令他相當無奈:「觀塘的一個營業點是在斜坡上,若我打雞蛋或麵粉在炸爐時,他們就會向一方傾斜,完全煎不到食物。」惟局方無法解釋營業停泊位的選擇要求,及提供解決方法。

林瑞華也看過迪士尼樂園的營運停泊位,直言感到「絕望」,「停泊位設在旅遊巴士停車場旁,旅客出(港鐵)站後,就直接向樂園方向走,有誰會專程往反方向,到巴士站買食物?」他看好黃大仙、尖沙嘴及金紫荊廣場的人流,相信有助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