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計劃明起接受申請 評選16勝出者 初創小公司有分加

撰文:梁融軒 阮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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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車協會於去年12月在廟街節安排了美食車到場。(美食車協會提供)

由旅遊事務署推行的美食車先導計劃,明日起開始接受申請,將設兩階段評選,期望8月初完成評審,選出16位申請者,可於今年底至明年初開業,為期兩年。為鼓勵初創及微型企業,評分機制的100分中,上述企業將獲額外加分。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亦會提供30萬元貸款予申請者申請。

首階段審計劃書 次階段烹飪比賽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3月30日)公佈美食車先導計劃更多詳情,指計劃將設兩階段評選機制,首階段評審參加者計劃書,評審準則包括美食車的主題和菜單、業務和財務計劃、車輛設計等;次階段為烹飪挑戰賽,以參加者的招牌菜式比拼。明日起接受申請,至5月30日截止。

蘇錦樑強調評審並非財政資源比賽,「鬥創意特色」,不會被大財團壟斷。第一階段計劃書的100分中,40分屬菜單概念、主題及營運模式,25分屬外觀設計及環境管理,25分屬財務可行,最後10分會給予初創及微型企業,鼓勵他們參賽。第二階段烹飪比拼的100分中,35分屬味道、技巧及衞生,20分屬菜單菜式配合,10分屬食物概念、質素及創意。

蘇錦樑宣佈美食車先導計劃將選出16位參加者,可於8個地點營運。(阮佩君攝)

可獲借貸30萬元

當局將成立評審委員會,仔細審核申請,委員會由政府人員、景點代表、食評家、旅遊業界、財務界組成,人選將於挑選完畢後向外公佈。旅遊事務處已與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協調,讓需要融資的申請者,申請現有的小型貸款計劃,最高金額30萬元,有意者可參與公司營商培訓。

蘇錦樑表示期望於8月初完成評審,揀選16位得分最高者參與先導計劃,入選的營運者需向運輸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食物牌照和車輛牌照,並與營運地點場地擁有人或管理者簽署協議後,便可於今年底至明年初開業,計劃為期兩年,期間旅遊事務署會評估計劃的成效。

旅遊車營運地點將由建議的6個增至8個,每個地點提供兩個泊車位,共16架美食車輪流營運,地點包括灣仔金紫荊廣場、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海洋公園園外位置、尖沙嘴梳士巴利道公園、尖沙嘴藝術廣場、起動九龍東一號場、黃大仙廟旁黃大仙廣場及迪士尼樂園園外位置。當局亦會安排美食車於指定的大型旅遊活動提供美食。旅遊事務署將於4月1日,成立專責辦事處統籌計劃申請和牌照事宜。當局會製作流動應用程式和網站,讓市民可即時追蹤美食車位置和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