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頓前外籍工程主管 指上司寧聘內地人不請澳洲人 疑涉種族歧視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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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頓建築(亞洲)的一名前外籍爆破工程主管,聲稱在工作期間被同事敵視,被稱呼為「鬼佬」,又在工作上飽受排斥,不獲邀開會,向上級投訴卻遭解僱。該外籍工程師認為遭受種族歧視,要求禮頓道歉及賠償他20萬元的情感損失。

申請人入稟區域法院告禮頓涉種族歧視。(資料圖片)

申請人在入禀狀透露,他是一名白人,擁有英國和澳洲國籍,他透過律師提出申請,並要求匿名處理其身份。他於2016年8月起獲聘為禮頓的爆破主管,負責將軍澳至藍田的隧道工程,主責確保爆破工程的安全和質素。

拒請澳洲人但請內地人

申請人指,他在工作期間聽到同事以「鬼佬」稱呼他;另外,他又覺本地爆破工程師人才不足,曾故向上司提議聘請兩名澳洲爆破工程人員,惟上級以聘請外國人會有簽證和溝通問題為由推搪。但申請人指原本的爆破組也有從內地來港工作的同事,同樣獲得簽證,而他也不認為聘請非本地人會帶來溝通問題。申請人認為這顯示公司不欲聘請非中國人。

同事都在他不在時開會

另一方面,申請人又發現他常不獲邀參與會議,或是會議往往在他放假時才開,他亦不獲提供會議記錄。他又發現同事會繞過作決策。他有為這些事向上級投訴,但同月內便遭解僱。

未覺曾因溝通引致事故

申請人指他於禮頓工作7年,期間一直勤奮工作,工作評核報告正面,從來沒有發生過因他溝通方式引致的事件。他本年3月向平機會投訴,惟禮頓卻不願與他調解,故申請人入禀控告禮頓,認為禮頓疑違反《種族歧視條例》,要求禮頓寫道歉信,及要求禮頓賠償他的收入損失和情感損失20萬元。

案件編號:DCEO1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