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漢涉姦醉娃案 被告稱好心才帶事主回家 最終反被屈姦劫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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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籍男子涉「執屍」強姦蘭桂坊醉娃案今(21日)續,控方在庭上播出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被告否認曾與事主性交或抓她的胸部,又稱之前已在在中環酒吧看過事主好幾次,案發當晚見事主醉倒,事主主動要求到他家過夜,他出於好好心幫助事主,讓事主在家中過夜,又為她蓋被,又送他電話作答謝,現卻反告他強姦。

巴基斯坦籍被告Ali Nazakat(24歲)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被告Ali Nazakat(24歲)否認一項強姦罪及兩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12月7日在荃灣一工廈強姦及兩次非禮女子X。

指事主主動要求到被告家

控方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被告承認自己偷渡來港,又指曾在中環酒吧見過女事主3至4次,事發當日凌晨,他在住所樓下看到女事主,當時女事主非常醉,故上前欲幫助她,女事主當時要求到其住所過夜。

被告稱蓋被時可能碰到事主

被告遂帶女事主到他所住於工廈的單位,並讓事主睡在梳化上,女事主約清晨醒來,被告便帶她到樓下乘的士離去,亦寫下自己的電話號碼交予女事主,被告否認當晚曾與女事主性交。對於抓胸的指控,被告稱女事主在梳化上睡覺期間,他曾替女事主蓋被時,不慎碰到她的胸部,除此之外便沒有觸碰她。被告反指自己做好事幫助女事主,卻被女事主反咬一口。

事主為答謝送電話

另外,被告又否認偷取女事主的手提電話,被告稱當天女事主為答謝被告幫助了她,將手提電話贈予被告作禮物。

案件編號:HCCC10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