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港鐵工程師否認製備事後紀錄感唔安樂 稱跟指示辦事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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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線紅磡站獨立調查委員會今日(4日)下午續訊,港鐵土木一級建造工程師馬明呈繼續作供。馬明呈今日於庭上講述,港鐵今年6月要求製備一份螺絲帽檢查清單,惟被問及清單日期卻寫上2017年2月10日。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盤問馬明呈,編製螺絲帽清單的事後紀錄有否感到「唔係幾安樂?」。馬承認曾經為編製事後紀錄感擔憂,故與上級何昊幫反映後,得悉有港鐵代表黃智超簽署文件,遂跟從指示編製清單。
馬又強調,清單日期寫上2017年2月目的是回應港鐵在同一時段進行的內部調查報告,以便有一份內部紀錄,顯示港鐵曾就螺絲帽工程進行監督,原意並不是將報告公開或提交予第三方。

馬明呈(右)承認曾經為編製事後紀錄擔憂過,故與上級何昊幫反映後,得悉有港鐵代表黃智超簽署文件,遂跟從指示編製清單。(梁鵬威攝)

馬明呈於庭上提及,螺絲帽的監督檢查並不是由他負責,故不清楚當中的過程或港鐵的幫辦有多認真做檢查,而製備清單紀錄時只是按照上司的指示實行。許偉強隨即指出,螺絲帽檢查清單是按照當時在工地所拍攝的照片、檢查及測量申請(RISC Form)以及落石屎前的檢查清單
製備,質疑清單是否準確。

委員會主席夏正民亦追問,螺絲帽的清單雖提及是事後紀錄,惟為何沒有進一步解釋清單是根據什麼文件製備而成。馬表示,當時是收到上司指示要製備此份清單,加上黃智超當時對螺絲帽監督工程有信心,故不認為是「做緊有問題的文件」。

港鐵工程師:無意圖去誤導任何人

許偉強又追問馬明呈,是否同意必須正確紀錄清單日期。馬同意,惟表示當時就寫下清單日期諮詢過上司,商討過後得悉需在清單寫上後補文件(Retrospective Document),而日期寫上2017年2月則是對應港鐵的內部調查(Internal Audit),故重申沒有任何意圖去誤導任何人,且黃智超簽署文件時不感驚訝,故他亦沒有強列反應。

至於檢查清單其後呈交予屋宇署,馬明呈表示最初向當局提交一份螺絲帽總結,但屋宇署不滿意,故其後製備了該份螺絲帽清單,並獲得上司同意將清單呈交,但呈交過程沒有向屋宇署披露紀錄是最近製備,而不是清單日期的2017年,解釋與港鐵代表及上司開會時「無被要求講」。

港鐵土木高級建造工程師何昊幫今早作供時披露,港鐵與設計顧問阿特金斯對於連續牆澆灌石屎的理解有分歧。何供稱,以他認知應是東西層板、連續牆頂部及通風糟整體(monolithically)澆灌石屎,故要削低連續牆頂部,並以連續鋼筋代替螺絲帽接駁。惟阿特金斯則認為是東西層板及通風糟(pouring at the same time、monolithically)澆灌石屎,而不需要削走連續牆頂部。委員會主席夏正民隨即質疑為何連基本用詞都會有誤解,認為倘對整體(monolithically)這個詞彙比較含糊應要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