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女涉非禮男友10歲兒案開審 稱覺凍抱緊男童 再啜耳珠彈下體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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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被指與男友讀小五的兒子相處時,突叫男童入房傾心事,其間聲稱凍並緊抱着男童,又啜他耳珠及彈他下體等多種方法性侵,男童翌日向社工投訴揭發事件。中女卻否認指控,其律師更指男童為想與親母同住才捏造故事,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年約四十歲的女被告在西九龍法院否認非禮男子的10歲兒子。(資料圖片)

女被告L Y L,年約四十歲,報稱從事保險行業,被控於今年2月4日在住所非禮事主X。

控方在庭上首先播放事主X與警方的會面記錄。現年10歲的事主X就讀小五,他 指平時會叫被告為「舅母」,兩人關係良好,被告當X 如親生兒子看待。案發當日被告與X 在廳中摺衫,期間被吿稱有家事與X 商討,兩人其後步入X的房間內。

事主離房被告說明晚再來

事主X稱被吿在聊天期間突稱「好凍」,從後將X抱住。被告又對X 說:「你將來要溝女……」繼而啜他的耳珠十數秒,又伸手摸和彈X 的下體十數秒和撫摸X 心口。X 覺得被侵犯並想離開,但遭被告拉住。最終X 借詞上廁所,離開房間到父親房間與父親過夜,被告則對X說:「聽晚再嚟過。」

X於翌日將事件告知學校社工。X 提及自己當時十分反感,現在亦不想再回到父親家中面對同類的事情。

指被告曾飲紅酒似有醉意

X 其後再交代,指他的親生父母於他五六歲時離異,父親曾經有6至7位女朋友,直至X 三年級(案發前兩年)時認識了被告,被告案發前一年搬與X 和其父親同住。X亦指出被告有飲酒習慣,案發當日亦記得被告曾有飲過兩杯紅酒,當晚似有醉意。

辯方指事主最初只投訴無早餐吃

辯方盤問時指X 的供詞有很多不實之處,例如X一向叫被告為媽咪而非舅母;又指X其實不清楚被告當日是否有醉意;又指被告當晚沒有向事主提及「溝女」等詞等。辯方又指,X 翌日向學校社工投訴時,只提及父親沒有給他早餐和乘車的費用,而非性侵之事。

事主承認想與親母同住

事主X 在盤問下承認父親升職後減少陪伴他,父親亦曾多次扣起他的零用,又不給予他車費和飯錢,他亦有因經常被責罵感到不滿。事主X在盤問下亦認想同親生母親及其男友同住,但礙於父親反對和母親的經濟問題難以實現。而本案發生後,他得以搬離父親家中及到母親家中居住。

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WKCC346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