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宣布收緊環保商用車認可標準 4月起生效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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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日(2日)公布,由今年4月1日起,會收緊環保商用車的認可標準,發言人指,重型商用車將收緊至「歐盟六期診斷系統階段C及排放的氮氧化物較歐盟六期排放上限至少低百分之三十」。另外,的士的法定排放標準亦會於9月1日,收緊至歐盟六期c診斷系統歐盟六期2。發言人續稱,現時環保商用車可享有首次登記稅寬減率,希望透過是次收緊,確保寬減只供予排放表現優於法定廢氣排放要求的車輛。

汽車廢氣排放,是本港路邊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資料圖片)

自2008年起,政府為環保商用車的首次登記稅提供寬減,寬減率介乎30%至100%,藉此鼓勵車主選用排放性能,比當時法定廢氣排放標準更佳的環保商用車,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環保署表示,由今年4月1日起,會收緊環保商用車的認可標準,重型商用車輛(設計重量逾3.5公噸)的認可標準,將由「歐盟六期診斷系統階段A/B及排放的氮氧化物較歐盟六期排放上限至少低百分之三十」,收緊至「歐盟六期診斷系統階段C及排放的氮氧化物較歐盟六期排放上限至少低百分之三十」;首次登記的重型商用車的最新法定標準,亦收緊為歐盟六期診斷系統階段C。

環保署訂下的最新認可標準。(環保署文件截圖)

另外,的士的認可排放標準,亦會同期由「歐盟六期b診斷系統歐盟6期1及排放的氮氧化物較歐盟六期排放上限至少低百分之五十」,收緊至「歐盟六期c診斷系統歐盟6 期2及排放的氮氧化物較歐盟六期排放上限至少低百分之八十」。首次登記的士的法定排放標準,則將由本年9月1日起,收緊至歐盟六期c診斷系統歐盟六期2。

至於的士以外的輕型商用車輛(設計重量不逾3.5公噸)、設計重量不逾9公噸的巴士,以及設計重量逾3.5公噸的小型巴士,其認可標準則維持不變。

環保署表示,每年都會按汽車科技發展情況、市場供應情況,以及當時法定的首次登記車輛廢氣排放標準,檢討環保商用車的認可標準,確保稅務寬減只提供予具卓越排放表現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