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篋棄屍】周浩鼎:外國有法例由政府提移交令 贊成修例堵漏洞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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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20歲少女潘曉穎於去年2月到台灣旅遊期間,遭同行的19歲男友陳同佳殺害,藏屍於行李篋後,棄置於台北捷運竹圍站附近草叢。由於港台兩地未有簽訂移交疑犯的協定,令疑犯無法引渡返台受審。
近日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建議由行政長官提出證明書,以一次性方式於未有簽訂長期協議的地區啟動臨時拘捕及移交的請求。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今日(13日)於港台節目上稱贊成政府修例安排,認為有助堵塞法例漏洞,以免令本港成為「逃犯天堂」。他又稱,英國及加拿大等地同樣有類似的法例,由政府提出相關指令移交疑犯。

周浩鼎贊成政府的修例安排。(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現行法例中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及《逃犯條例》,均清楚列明移交逃犯協定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因此未能就於台灣發生的拖篋棄屍案,引渡疑犯到台灣受審。港府建議將相關條文限制刪除,並提出由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後,再向法庭申請臨時拘捕令,讓法院進行聆訊及作裁決等程序。

周浩鼎:可還死者家屬公道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於港台節目上稱,民建聯贊成政府修例的安排,除可還死者家屬公道外,亦可堵塞現行法例的漏洞,免令罪犯窩藏在港,令本港淪為「逃犯天堂」。對於有議員擔心修例或涉及政治決定,甚至違反人權,周浩鼎反駁稱根據當局的修例建議,移交安排將交予法庭把關;而現行法律亦清晰說明安排不能涉及政治罪行,亦可確保移交後可保障疑犯應有的權利,認為應對本港司法體制有信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於周二(12日)與死者家屬召開記者會。(資料圖片/楊婉婷攝)

他續稱,於英國與加拿大等地同樣有相關法例,由政府提出指令移交罪犯。對於有建議指可單就個案進行一次性移交,他認為堵塞漏洞不應該針對單一地方,而應函蓋各個未與本港簽訂協議的地區,「全世界都適用安排才算堵塞漏洞。」他又稱,建議應於今個立法年度完成修例,以免疑犯於本港完成服刑後,有機會逃至其他地方。

李慧琼今在商台節目中指,是次修訂可以堵塞本港在有關法例的漏洞。(資料圖片)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早上於商台節目中,同樣稱贊成政府修例堵塞漏洞。她指政府已表明,政治、宗教等因素不能成為引渡理由,認為政府及法庭可做雙重把關工作,「法庭不是橡皮圖章,最後批與不批也要寫理據出來,我們要對法治要有信心。」

李慧琼:修例後亦非特首一人同意可決定

被問到在「一國兩制」,「一國」先行下,特首能否對內地的要求的話語權,李慧琼表示,修例後也非特首一人同意就可決定,「特首只是啟動,相信日後所有(案件相關)資料要交過來,不能特首個人同意就得。未來中港交流頻密,大家是否可容許香港成罪犯天堂?內地罪犯都逃到本港,這樣又是公道?」

她亦曾就案件尋求中聯辦協助,「找過中聯辦幫忙聯絡台灣,相信中聯辦在事件有份幫忙。」她指,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周五將討論建議,預計最少需時數月才能完成所有程序,她希望在暑假休會前可通過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