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消防隊長向下屬借貸7萬元 廉署控三罪 本周四東區法院應訊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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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9日)起訴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吳麟光,指他涉嫌未經許可向3名下屬,索取及接受共7萬元貸款,案發時被調派至海務及離島區工作。現被控三項罪名,即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待本周四(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一名高級消防隊長向下屬借貸7萬元,遭廉署起訴。

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吳麟光(53歲),其中兩項控罪指他,涉嫌於2017年3月30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兩名消防隊目,即其下屬,各索取一筆3萬元貸款。餘下一項控罪指他,涉嫌於同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某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一名為其直屬下屬的消防總隊目索取及接受一筆1萬元貸款。消防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