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管理處經理態度 七旬婆婆一日致電843次 認罪後遭沒收電話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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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婆婆不滿管理處經理態度不佳,在24小時內致電該經理辦事處843次,被控不斷打電話罪。婆婆今在九龍城法院承認罪名,裁判官吳蕙芳處理這案時都不禁問:「你精神有無病啊?」又警告她若再重犯,會捉她查明是否有問題,並判婆婆罰款1千元,並沒收其固網電話。

被告劉盧笑,71歲,承認於去年10月30日中午起的24小時內,用家中的固網電話致電黃大仙天馬苑辦事處一個固網電話,有時有向電話大叫,有時又會發出無意義的聲音,對一名陳姓男子造成煩擾。

案情指事主案發當天在辦公室收到逾500次電話報警,警方查明是從同一單位的固網電話發出,總共打出的電話更有逾800次,于是上門查問,被告直認因不滿事主態度,遂打電話以示發洩。而以被告打電話的頻密程度計算,要在24小時內打843次電話,平均每小時要致電35次,即平均不足每兩分鐘便致電一次。

案件編號:KCCC 81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