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女車長駕駛不夠專注 令男子從14米天橋墮下至半癱 入獄15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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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女通宵車長前年深夜駕駛至荃灣路時,遇上處理中的交通意外現場仍沒有減速,令一名站在路旁的司機被撞至墮下14米天橋,從此半身癱瘓,女司機早前被裁定危駕罪成,案件今(27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被告非短暫時間不專心,指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15月及停牌3年,並須自費進修駕駛改進課程。

女被告林瑞慈當天駕駛九巴通宵路線,她聲稱當時受強光影響未見到路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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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瑞慈,47歲,被裁定於2017年8月20日,在荃灣路往新界方向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部巴士,令劉卓彥(23歲)身體嚴重受傷。

司機被撞從14米天橋墮下

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1時半,荃灣道有三部私家車連環碰撞事主,當時沒人受傷。警車及拖車先後到場處理,並亮起警告燈。惟約2時許,被告所駛的九巴經過,但她沒有減速,雖然當時已有一私家車已拖走,但被告的巴士仍撞到警車並推前在前的私家車才停下。

由於被告的巴士急速駛至,當時在天橋上處理現場情況的警員及司機等,均四處逃避,惟至巴士停駛後,眾人發現劉不知所終,最後發現劉掉下天橋14米下的一個地盤。

被告稱意外時受強光影響

被告審訊時稱她當時受強光影響,未能看到警車及來不及煞車,惟法官指現場沒有不尋常的燈光,認為被告沒專注而導致意外。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對今次意外十分自責,事件中令人終身傷殘亦十分內疚,又強調被告非蓄意違例,望法官能輕判。

事主胸椎及脊椎骨折

法官亦認同被告過往駕駛記錄良好,惟覺被告在這意外中並非短暫不留意路面,案情嚴重,故須判入獄刑罰。

在意外中被撞至墮橋的事主劉卓彥,他從14米高掉下後,其胸椎及脊椎均有骨折,從此下身癱瘓,無法站立,需以輪椅代步,失去自行大小便能力及工作能力,需要工人照顧及靠父母供養。

案件編號:DCCC 22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