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入口商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共判罰5萬元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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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去年在葵涌貨櫃碼頭成功阻截兩宗從日本及內地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涉案的三間入口商「元泰國際貨運(香港)有限公司」、「時富光電有限公司」及「香港璐普科技有限公司」今日(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5萬元。
另外,有6名市民去年在葵涌、北區及元朗區的非法棄置廢物,今日同樣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或《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共被判罰款24,500元。

環保署在葵涌貨櫃碼頭成功阻截兩宗從日本及內地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圖示截獲的廢手提電話顯示屏。(環保署提供)

檢獲電子廢物值26萬

環保署去年9月至10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兩個貨櫃,報稱載有電腦部件和舊液晶顯示屏,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廢平面顯示器、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和廢電池,市值共約為26萬元。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貨櫃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及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三家入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廢平面顯示器和廢電池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均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環保署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

市民拍片影相檢舉非法棄置建築廢物​

另外,環保署於去年9月及10月,透過熱心市民舉報的錄像片段或相片、署方安裝的監察攝錄系統及跟進相關部門的轉介,成功追查到北區蕉徑老圍、葵涌葵喜街及元朗新生村的垃圾收集站附近及公眾地方非法棄置工商及建築廢物共兩名司機、兩名貨車車主及一名棄置廢物人士。被棄置的廢物包括木傢俱、床墊、廢紙及建築廢物等。署方的主動巡查亦成功截獲北區蓮麻坑路一名工程負責人在未獲該土地擁有人簽署有效許可下,在私人土地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的違例個案。環保署經蒐證後,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或《廢物處置條例》檢控上述五宗個案的六名涉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