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未補地價分租計劃擴至房委會居屋 准租全單位 共涉41萬單位

撰文: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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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去年9月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一直反應欠理想,至今仍未出現首宗成功出租個案,據了解房協已制訂一些優化計劃措施,其中包括放寬整個單位出租,合資格業主更可選擇透過非政府機構按需要作出安排,把單位的多個房間分配予兩個或以上申請者共同居住。而有關優化計劃措施亦適用於房委會轄下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待房委會6月通過有關安排後,最快可在6月底前公布新措施,兩個機構共有約41萬個單位符合出租資格。
然而,消息透露,房協原定爭取其他優化措施包括合資格業主擁有物業單位年限,由10年降至5年或以下;以及縮短非長者一人租客須輪候公屋6年或以上的年期限制,政府並未准許更改;而房協現時計劃是當收到業主申請後,會安排建築測量師上門,入屋視察有否僭建物,但房委會卻因居屋和租置單位大部分並無間隔,無意花費大量人力及物力進行勘查,有房委會委員關注日後或會出現大量「居屋劏房」。

房委會轄下約40萬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日後或可准許出租予輪候公屋人士。(資料圖片)

計劃推出8個月零租賃

房協發言人表示,出租計劃分別於2018年9月19日及10月29日開始接受合資格的業主及租客申請,租客申請已截止,業主申請則沒有限期;截至5月17日收到13宗業主申請、53宗租客申請,並已批出五張合資格出租證明書、22張合資格租住證明書,但至今仍未有單位成功租出。

消息指,房協早前已與運輸及房屋局商討有關優化措施,5月初更曾派員與房委會委員進行集思會,當日主要討論涵蓋三方面,分別是准許整個單位出租;引入非政府機構為中介,處理租賃事宜;以及是否需審視單位有否僭建物。

消息又透露,房協的優化措施主要是將整個資助單位出租;為方便業主把單位多個房間分租予不同合資格人士,房協除讓業主自行洽商租用事宜外,亦會邀請非政府機構合作,倘業主有需要的話,可透過非政府機構分配個別單位予兩個或以上合資格人士或家庭共同居住。

此外,房協轄下資助出售單位是有間隔設計,但房委會的資助出售單位則無間隔,房協在計劃下,當收到業主申請後,會安排建築測量師上門,入屋視察有否僭建物,但消息指房委會未必會動用龐大人力和物力進行類似安排,而政府和兩個機構亦正研究如何處理有關差異。

黃遠輝表示,不同意未補價出租單位規限居住人數,因難有一套合理標準。(資料圖片)

公屋聯會:憂居屋劏房大量湧現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兼房協監事會委員黃遠輝接受查詢時表示,要求房委會採取房協的視察安排,確實存在困難,指集思會當日亦未有定論,因房委會合資格出租單位多達40萬個,而房協的僅約1萬個,相對來說房委會要跟隨,所耗費資源實在太大。

他亦歡迎計劃引入非政府機構協助出租單位房間,相信可以更為容易達成分租交易。

黃遠輝又指,居屋等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並無間隔,業主加設間隔不算僭建;他亦不同意規限單位可居住人數,因難有一套合理標準。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關注未補價居屋及租置單位日後可出租整個單位,倘不派員視察僭建及限制居住人數,擔心部分業主會把單位分間多個細房間,引致居屋及租置劏房大量湧現。

房委會委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議員則指出,支持房協的計劃擴大至房委會,讓未補地價的資助出售單位整個出租,一方面可善用房屋資源,同時亦可提高計劃的吸引力。

他指出,早在房協推出計劃時,民建聯已經提出分租並非最理想的模式,因「相見好,同住難」,計劃成效有限。他歡迎房協接納民建聯的意見,向公屋輪候冊輪候3年或以上人士出租整個單位,或透過非政府機構安排,將單位分租給多個合資格租戶,他表示十分贊同。

柯創盛認為,房協的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只屬少數,房委會轄下仍有數以十萬計未補價的單位,希望房委會積極考慮有關計劃,充分釋放閒置房屋資源,為基層家庭提供更多過渡性房屋。

政府暫不放寬可出租單位業主擁有年限
另外,雖然房協主席陳家樂去年11月接受《香港01》訪問時曾表示,房協會考慮的優化方案,除讓業主可出租整個單位外,同時亦希望縮短非長者一人住戶須輪候公屋6年或以上的時間限制,以及合資格業主擁有物業單位年限由10年降至5年或以下;但消息指政府對一次過作出大量放寬有保留,初步傾向只放寬合資格業主可分租整個單位,並且擴展至房委會轄下未補價資助房屋。

此外,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會在6月21日開會,審議有關未補價分租計劃擴大至房委會轄下單位安排,倘若通過有關建議,房協及房委會最快同日或6月底前公布計劃最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