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施政報告】研准未補價資助屋業主「大換細屋」 房協試行

撰文: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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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善用現有公營房屋資源,繼去年首份《施政報告》建議房協容許轄下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可分租單位房間予輪候公屋家庭後,《香港01》得悉,特首林鄭月娥在明日(10日)發表的第二份《施政報告》,有可能會提出研究仿效新加坡組屋「換細」(trade down)安排,首先由房協研究讓轄下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年老業主可「大屋換細屋」,放售面積較大單位後,獲准回購另一較細未補價單位,鼓勵業主「樓換樓」,促進資助出售房屋市場流動性;而1.9萬個房協資助出售項目單位中,估計逾半或符合相關資格。
消息人士更指,倘若試驗計劃取得成效,不排除日後透過修訂《房屋條例》,讓「換細」安排適用於25萬個未補價居屋單位。

房協未來在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的角色更為吃重。(資料圖片)

鄔滿海挺置業階梯「有上有落」

現時新加坡的組屋,准許年老業主「大屋換細屋」,售出現住面積較大單位後,改購較細單位居住,但本港家庭因只可享有一次資助置業機會,故不可能售出單位後再申購資助房屋。

房協前主席、支持林鄭以置業為主導的鄔滿海曾表示,不少長者在子女長大或移民後,其實毋須要再住大屋,建議政府可考慮整個房屋置業階梯應「有上有落」,因現時置業階梯缺乏「下台階」,故認為應研究給予這類業主「樓換樓」機會。

據了解,房協內部不少人支持trade down的安排,將會研究有關安排的可行性,而政府亦對此反應正面。消息人士表示,當局最終希望把計劃適用範圍涵蓋至居屋、租置公屋及綠置居等,但房委會的資助出售項目需要修改法例才可推行,故相信要經過一段時間才適用。

鄔滿海稱,特首林鄭月娥鼓勵自置居所的政策方向是正確。(資料圖片)

料設多項限制如業主持有年期

多年來要激活資助房屋市場流動性其中一項障礙,是不欲令已享有資助者再獲第二次資助機會,但消息人士指只要對計劃設立多項限制,如合資格單位的樓齡、擁有單位業主持有年限、需在售出單位後指定時間內在資助房屋市場購買面積較細單位,同時這些單位只限在資助房屋市場流轉等,相信可減輕有關的影響。

事實上,公屋聯會早前也曾表示應增加未補價的居屋流轉性,包括容許業主間進行單位互換交易;以及業主放售後,可於一定時間內回購另一未補地價的單位,聯會指可藉此鼓勵提高市場流動性,亦可善用房屋資源。

公屋聯會:可增加未補價資助房屋流轉性

公屋聯會總幹事、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招國偉表示,歡迎政府要求房協研究准許未補價資助房屋業主「大屋換細屋」,因公屋聯會已提出應增加未補價的資助房屋流轉性,包括容許業主間進行單位互換交易;以及業主放售後,可於一定時間內回購另一未補地價的單位,聯會認為可藉此鼓勵業主樓換樓,提高市場流動性,亦可善用房屋資源。

他認為,除了「換細」外,政府亦應考慮「換大」(trade up)需要,因一些資助房屋業主的家庭人口增加,確實有需要透過「樓換樓」改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