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偷拍逾900張裙底照 官斥令警隊蒙羞  判囚12周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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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前年在港鐵站偷拍裙底遭便衣巡邏當場揭發,調查後更被發現手機內藏有938張偷拍照和290段偷拍片。他去年承認1項有違公德行為及19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候判,因終審法院上月裁定用自己的手機或電腦拍攝並非干犯該罪,控方遂撤銷該19項控罪,並改以其他罪名起訴。裁判官今(31日)透露被告因家庭、感情及工作問題而壓力大,上網看到裙底照後感好奇,為尋刺激犯案。惟官指心理問題不成輕判理由,又指其行為令警隊蒙羞,就19項有違公德罪判被告即時入獄12星期。

被告朱灝立(28歲),去年7月已承認1項有違公德行為罪,及19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經控方修訂控罪後,改為承認19項有違公德罪。

辯方指被告在判刑前承受巨大心理壓力

控方舉案例表示心理問題並非輕判的理據,指同類案件的被告多有心理問題才犯案,法庭不能只重視犯人更生,而忽視阻嚇刑罰。她再舉另一案例稱,除有例外情況如只曾偷拍一次及即場道歉,否則不宜判偷拍犯緩刑。

辯方則指,被告自去年7月認罪後停職留薪,沒有收入;並因等候相關的終院判詞,遭還押10個月,造成巨大心理壓力。

被告朱灝立(左)今被判囚12周 。(資料圖片)

網上看到裙底照 尋求刺激犯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曾在警署偷拍,惟警署不屬公眾地方,故該次偷拍未能以有違公德罪起訴。雖然被告有違政府及市民期望,令警隊蒙羞,但犯案時非執行職務,故警察身分不會成為加刑理由。

裁判官又透露被告有家庭、感情及工作壓力,在網上看到裙底照後感到好奇,並為尋求刺激而犯案。不過,裁判官認同心理問題非減刑理由,指被告干犯19項控罪,犯案時期長達3個月,眾多女士受害。她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及認罪,最終判即時監禁12周。

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10月在旺角港鐵站的扶手電梯,被發現偷拍裙底。警方其後在手機內有938張偷拍照及290偷拍影片,;涉及309名女事,當中逾百人的臉孔亦被拍下。

案件編號:WKCC 248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