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父情緒不穩性侵女兒 事主知悉不敢反抗 官指嚴重判囚32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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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與妻分居期間,要求與名兩名女兒相聚一夜,晚上與其中兩女同床而睡時,突脫褲非禮即將滿11歲的長女,包括摸胸及舔下體等,長女知父有情緒問題不敢反抗,只稍動肢體望父停手。惟女兒事後也因而受情緒困擾,母察覺並揭發事件。法官指本案情節嚴重,被告女兒至今仍因事件而不安及失眠,今(15日)判被告就非禮罪監禁2年8個月。

34歲任地盤工的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他11歲的長女。

辯方求情指,34歲被告一直有適應障礙問題,情緒不穩,事發時工作不順利,又與妻子鬧離婚,一時衝動下犯案,現已感到後悔,而案中事件亦為被告撰求情信,並表示已原諒他。

官指被告心智正常卻無自控

法官判刑指,被告破壞女兒對他的信任,女兒至今仍因事件而受情緒困擾,感到不開心且不信任身邊的人,甚至失眠,雖然被告當時受工作及感情問題困擾,但仍是心志正常的人,卻無法自控,對女兒作出嚴重的侵犯行為,至女兒郁動手部,令他知道女兒仍未入睡,才找回自制力。

與女相聚共睡性侵

案情指,被告於2006年在內地認識女事主X的母親,但2018年初,被告與妻子因性格不合,感情轉淡,而從2018年8月5日起,X母與3名女兒一起搬走。

在2018年8月11日,即X生日前一天,被告表示想接X及6歲的次女到其居住的單位過夜,3歲的幼女則無在被告家,X母親同意。被告當晚與兩名女兒同睡一床,並睡在兩名女兒中間。

女擔心父病情不敢反抗

惟X閉上眼睛尚未睡著時,瞥見被告突然起身脫去褲子,又以雙手脫去X褲子,打開X雙腿,並以下體摩擦X私處數下,又將手伸進X的衣服,摸X的胸部及以舌頭舔X私處。X感到害怕,但因被告說他有情緒病,女兒擔心被告不敢反抗,只能輕輕郁動手部,望被告停手,被告見X的反應最終停手。

母見女兒不開心揭發事件

X母親後來見X不開心及脾氣暴躁,問X發生何事,X向母親透露遭父性侵,事後更不斷哭泣,顯然受到情緒困擾。X母再質問被告時,他否認指控,後來向X母發短訊稱沒勇氣生存下去,著她看顧好孩子。X母親於去年8月20日終向社署求助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98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