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問題嚴重 有婦女因生命受威脅才求助 民建聯倡保障受害者

撰文:李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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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資料顯示2018年呈報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數目為2,937宗,雖然比起2017年的3,128宗少,但民建聯葛珮帆指,情況仍然嚴重,尤其男性受害者常被忽視,並道:「有受害者因傳統觀念而拒絕接受幫助,令問題惡化,自己也親身接觸過。」民建聯提8項建議,冀為受害者提供保護。

李先生(中)的家人患精神病,多次發生嚴重爭執,因擔心一歲大兒子會被牽連,曾逐向社署求助卻遭拒絕。(李樂天攝)

陳女士(化名)和李先生(化名)均是家暴受害人。其中陳女士與丈夫關係欠佳,但一直未有舉報,到有一次感到生命受威脅才報警。其後,她被轉介往庇護中心,卻在兩個月後被要求遷出。

而李先生,則由於家人患有精神病,而多次發生嚴重爭執,擔心只有一歲的兒子會被牽涉其中,逐向社署求助卻因家庭人員未受傷害,而遭到拒絕。

葛珮帆認為這兩個例子只屬冰山一角,有很多未被舉報,因此民建聯提出八項建議防止家暴及保障受害者;建議延長庇護所住宿時間,加強支援危機家庭、離異婦女和少數族裔的服務,以及加強前線警員和社工的培訓等,希望可舒緩家暴衍生出來的種種問題,令受害者更易走出困境。

此外,民建聯亦提議一些輔導性措施,如優化「施虐者輔導計劃」和增加防止家暴的宣傳和教育工作等。葛認為這可改變施虐者的行為模式,同時間加強市民的自我保護意識,解決「暴力循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