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遊行】11名被告准保釋 有人負傷包紥出庭 兩人仍留院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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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引發的連串示威遊行活動,上周六於旺角「再遊行」,之後再次發生警民衝突,警方即場拘捕多人。其中13人被控非法集結、未能出示身份證及阻礙警員執行職務等罪,案件今(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分別以3案起訴,當中大部分人為學生,亦有攝影師及舞蹈員,其中兩名被告其中一未滿15歲,亦有一名只有16歲,他們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提訊,全部准以1至2千元保釋,另有一男一女被告仍留院,周四再提訊,並有2名被告上庭時有綁繃帶及貼有紗布,亦有被告投訴被打。

被控阻撓警員執行職務的被告劉偉麟。(李慧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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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工被控阻差

本案涉及的被告分別以3案起訴,當中有一案只有報稱任廚工的被告劉偉麟(31歲),他被控於本年8月4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交界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劉的案件現准押後至9月30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劉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但不得離開香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並要遵守宵禁令,每晚12時至翌日早上6時留在家中。劉偉麟今出庭時臉上貼有紗布。

攝影師投訴遭警員毆打

另一案涉及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攝影師[人李永豪(22歲),及菲律賓藉舞蹈員Pioquinto Jethro Santiago(36歲),兩人被指於旺角彌敦道與快富街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律師向法庭投訴,指攝影師李永豪被捕時,曾遭警員毆打致臉部、腳部及腰受傷;而菲律賓藉舞蹈員Pioquinto Jethro Santiago,在迪士尼工作,他今出庭時右前臂亦繫上繃帶,菲律賓領事有到庭旁聽。據了解,Pioquinto Jethro Santiago被捕時遭警員用警棍打傷。

兩被告同樣准以2000元保釋,不准離開香港及守宵禁令等,菲籍被告申請期間回鄉探親但被拒。兩人的案件,同樣押後至9月30日再提訊。

13名被告分別由4架警車送到九龍城法院。(盧朗君攝)

有被告參加大學迎新營准暫緩宵禁令

另外涉6男4女被告的案件,最年輕的,仍有約個多月才滿15,最年長的亦只有34歲,其中6人報稱學生,全部被控非法集結罪,指她們於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參與非法集結,其中一名2女被告韓明恩,另被控一項未能出示身份證的罪名,指她未能向女警林俊塋出示身份證。

兩名最年輕且未成年的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但二人父親要自簽1000元作出人事擔保,其餘有出庭的6人均准以2000元保釋,眾被告期間不得離港,每周要到警署報到一次,並要遵守宵禁令。被告廖智峯未能以參與大學迎新營為由,獲暫緩宵禁令。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

警方拘捕時搜出木盾及鐳射等

辯方亦指,被告陳駿霆(18歲)及蘇澄怡(22歲)仍在醫院留醫,未能出席聆訊,裁判官將他們的案件押後至8月8日。

據了解,大部分人在清場時被捕,而警方在他們身上搜出口罩、木盾、鐳射筆及保護墊等物品,而其中一人在警方驅趕包圍旺角警署外的示威者時,因不願離場而被捕。

案件編號:KCCC2064-20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