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影評人皮亞被指非禮 事主稱在街頭被摸大腿內側 並掂到底褲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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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影評人皮亞被指去年在尖沙嘴伸入裙底摸陌生女子內褲,他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事主供稱,當時感到有人快速從身後經過,期間大腿內側被摸,更直接掂到底褲,過程少於一秒,而旁邊只有被告一人。庭上播出她捉住被告後拍攝的片段,被告表示無辜,並說:「痴線㗎條女!」亦有一名目擊男子稱,當時女事主短裙揚起,並露出整條底褲。裁判官把案押後至本月16日裁決。

著名影評人林震宇(又名皮亞)否認在尖沙咀街頭非禮女子。(林樂兒攝)

稱被人用手指掂到底褲

被告林震宇,46歲,被控去年6月14日,在尖沙咀金巴利道永利大廈地下非禮二十多歲的女事主X。

X在屏風後供稱,當日身穿藍色連身牛仔短裙,長度未及膝。她指,傍晚近6時半在地下餐廳用膳後,借用餐廳在商場內的廁所。她表示,循通道折返還匙,準備經過大廈外的行人路,感到有人從右後方走近,之後突遭人用手指向上摸大腿的前方內側,「直接掂到底褲」。她形容非禮過程少於一秒,而被告隨即越過自己,旁邊並無他人。

被告現場表示無辜

她伸手捉著被告,對方轉頭望一眼便繼續向前。X遂大叫被人非禮,惹起途人注意。有人阻止被告離開並報警,但被告在警方到場前跑走。

X期間取出手機拍攝,庭上播出該片段。被告道:「喂,你唔好咁喇大佬。」並伸手擋鏡頭,再道:「痴線㗎條女!」X指控被告「摸我下面」,被告則表示無辜,不久後跑走。X稱,因被告已逃去,故當時沒有往警署落口供,翌日再次報警。

辯方指事主當時低頭用手機

辯方盤問她有無留意被告左肩掛著黑色單肩袋,X指回看片段時才知悉,並強調不是被人撞到,而是被摸。她亦不同意辯方指她在通道時低頭用手機。辯方提出,她因不確定是否被摸,故接受到場的警察以投訴及滋擾個案處理,X不同意。

證人指女事主露出整條內褲

控方另傳召一名年青年作供,他稱當時在慢駛的車上,距離二人5米左右,目擊被告從後「貼住」X行,並伸入裙內摸右臀一下,短裙更「揚起到佢成條內褲show咗出嚟」,X隨後轉身大聲質問對方所為。他下車了解,見被告不斷掙脫,至馬路中間被較壯碩的黑衣男截停。證人稱報警時,被告多次聲言會等待警察到場。辯方質疑他未能看清觸摸部位,證人不同意。

辯方指證人提及位置的供詞有差異

辯方中段陳詞道,事主與男途人就非禮部位的供詞有明顯差異,構成合理疑點。控方則指兩人相隔5米,該證供出入屬真確誤會,不影響他們是供詞為可靠及可信。裁判官考慮後宣告表證成立。被告決定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裁判官押後至本月16日裁決,被告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CCC 165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