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休班警獲發警棍 大律師:使用前應展示警員編號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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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持續之際,警方最近發放逾萬支伸縮警棍發予休班警,警方今日(1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曾指,休班警員獲配裝備非新事,解釋是因應近月反修例運動為前線人員添裝備,並指遇緊急情況才會使用。
然而,有大律師認為這項新措施應設為暫時性,待反修例風波後取消,減低警員「濫權」機會;亦有立法會議員和人權組織促休班警員應在使用警棍前,先展示委任證或警員編號,以讓市民辨識其警員身分,避免加深警民衝突。

《香港01》獲得警方文件,專供休班警使用的伸縮警棍會於9月10日下午起派發。

黃碧雲︰休班警持警棍執勤 衍生「加班費」勞資問題

監警會前成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認為,有關新做法將衍生出不同問題,包括並非執勤且沒有穿着制服的休班警員,持有警員執勤時才有的武器,如何判斷警員是否正在執勤;就前線警員而言,當使用警棍的時候,若然當作執勤,便會引申出當作受薪或加班工作等的勞資爭議問題。

黃碧雲續指,在社會對警隊缺乏信任下,休班警突然執勤將容易引發警民衝突,認為休班警員必須在使用警棍前,先展示委任證。

涂謹申(右)憂慮,休班警員配備警棍未必安全,因可能被誤會是暴徒。(梁鵬威攝)

大律師︰不應成恆常化措施 休班警使用前應表露身份

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今日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稱,休班警員獲配裝備非新事,例如刑偵隊一直是24小時配有槍械。大律師陸偉雄接受《香港01》訪問表示,警察根據《警隊通例》,警員配備槍械過往一直有完善監管制度,但休班警員配備伸縮警棍,則為新措施。他擔心新措施導致濫用警棍的機會上升,認為警方需要有良好的監察制度和培訓,並制定有清晰的指引。

他提議休班警員配備伸縮警棍的安排,應設為暫時性措施,而非恆常化措施,建議警方在整個反修例風波完結後取消。他認為,鑒於市民並不能阻止新措施推行,認為警方需要有良好的監察制度和培訓,並制定有清晰的指引,讓警員清楚知道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警棍,有責任先表露身份,包括其警員編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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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觀察︰無法辨識警員身分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形容,逾萬休班警員獲配伸縮警棍,是警方「放權」的做法,讓警員可在休班時利用武器執法,他認為警方應就此加強監察,避免警員不當使用警棍。尤其警員在使用警棍前,應先展示委任證及其警員編號,否則市民投訴將會難上加難。

他指,速龍小隊制服上未有警員編號的問題,情況至今未有改善,形容警方是「容許警員公然違反《警察通例》」,令市民投訴缺乏依據。王浩賢亦關注休班警員使用警棍後,會否如實撰寫報告,他直言「依家有警員刻意違規,例如大埔墟站和831太子站事件,但市民都難以追究,而就警員嘅『濫權』行為,現行機制亦係無法監察,再加上警察俾唔到信心市民,相信市民對新措施會好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