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3男涉串謀破壞輕鐵設施 准保釋但須禁足所有港鐵站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3名青年本月初於屯門遭警員截停私家車,被搜出鎚仔、螺絲批等工具,以及印有3名警員資料及照片的紙張。警方調查後發現「車cam」錄到有人討論如何破壞輕鐵閘機 、閉路電視等。3人被控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早前提堂時被拒保釋,今(16日)於高等法院再作申請。眾人獲法官批准以2萬元現金及2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但被禁足所有港鐵站,並須守宵禁令、不可離港等。庭內公眾席坐滿支持者。

多個輕鐵站的售票機暫停使用,並以紙皮及保鮮紙包裹密封。(倪清江攝)

3被告均大學畢業

3名被告均於上年大學畢業,依次為李懷恩(24歲,眼鏡銷售員,現正準備創業)、張溱煒(24歲,兼職鋼琴老師及網球教練)和李鈞浩(23歲,市場行政人員)。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與其他人串謀損壞港鐵財產,即輕鐵站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閉路電視鏡頭。案件於11月27日再提堂。

保釋條件包括不能踏足所有港鐵站

法官張慧玲批准眾被告以2萬元現金及2萬人事擔保外出,但須交出旅遊證件,其間不可離港、不得踏足所有港鐵站,包括輕鐵。此外,首被告及第3被告須守11時至7時的宵禁令,而次被告的宵禁時間則為12時7時。3人亦須每日往警署報到,及居於報稱住址。

案件編號:HCCP4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