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觀塘遊行申請人劉頴匡今「踢保」成功

撰文:曾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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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遊行發起人劉頴匡將於今(20日)日到觀塘警署報到,表明會拒絕警方保釋要求。他強調,警方如有足夠證據便「即管檢控」,否則應停止拘捕,惟現時暫未清楚拒絕保釋的程序,指警方有權拘留他至上庭當日。他在下午近2時離開警署,表示成功「踢保」。
有關議員選舉呈請方面,劉頴匡表示,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有機會提出上訴,但法庭早前亦已因選舉主任失誤,裁定選舉不合法,范國威並不是妥當地選出,因此選舉呈請已得直,就個人而言已沒有空間作出上訴。

劉頴匡強調,警方如有足夠證據便「即管檢控」,否則應停止拘捕。(曾凱欣攝)

劉頴匡:8月24日衝突在遊行路線以外

上月(24日)觀塘遊行中,有個別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亦有示威者鋸斷及拉倒智慧燈柱。發起人之一的劉頴匡,在宣布遊行結束後,他與糾察共17人,在九龍麵粉廠對開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劉頴匡扣留46小時後獲准保釋,打算於今日報到期間「踢保」,拒絕警方保釋要求。

劉頴匡表示,堅決相信作為不反對通知書的申請人,原意和遊行主題均是期望予參與者和平、理性及合法的活動表達訴求。他指遊行當日(8月24日)遊行人士均和平和理性地完成活動,當日衝突是在遊行路線以外或遊行的人群以外發生,認為沒有理由將責任推到其身上,又擔心日後或有人會因此而不敢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他強調,警方如有足夠證據便「即管檢控」,否則應停止拘捕,惟現時暫未清楚拒絕保釋的程序,指警方有權拘留他至上庭當日。

8月24日觀塘遊行黑衣人海塞滿偉業街。(資料圖片 / 黃偉民攝)

選舉呈請得直 若范國威上訴會尊重

有關議員選舉呈請方面,劉頴匡指,區諾軒今早就立法會港島區補選選舉呈請提出上訴,認為他的案情與范國威相近,故范國威有機會提出上訴。他提到自己作為得直一方,在現有機制下只能要求法庭裁定此選舉是否合法選舉;法庭早前亦已因選舉主任失誤,裁定選舉不合法,范國威並不是妥當地選出,因此選舉呈請已得直,就個人而言已沒有空間作出上訴。

但他表示,若范國威決定提出上訴,會尊重其法律權利,但呼籲泛民議員不要單為保留自己議席而作出上訴,應走向「反DQ、捍衛民主制度」的方向。

下午約2時,劉頴匡步出警署,表示「踢保」成功,即時釋放;他稱另外10名被捕的糾察,則有一人「踢保」成功,另一位在報到期間獲警方無條件釋放,其餘人士需於下個月再到警署報到。他表示,下午3時將會有7位同日被捕的糾察到警署報到,現會將情況轉告他們,由他們自行決定會否「踢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