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男涉性侵親女案 被告自辯指女兒恐怖 小時曾害弟弟被罵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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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殯儀業的中年漢涉在家中性侵16歲親女一案今(20日)續。被告今午出庭自辯,他指與女事主X的關係普通,又指X小時候曾故意藏起弟弟的學校通告及八達通卡,X當時解釋因為覺得父母愛錫弟弟,不愛錫她,所以故意藏起物品,令弟弟捱罵。被告在庭上直言:「咁細個就整蠱細佬,好恐怖。」

從事殯儀業的46歲男被告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非禮16歲女兒。(資料圖片)

現年46歲的被告,被控於2015年6月至2018年9月11日期間5度非禮女子X,亦曾強姦及企圖強姦她。

稱與妻性生活正常

被告今午出庭自辯,他指自己並無酗酒或吸毒,但會吸煙,他與太太關係融洽,性生活正常,每周約2至3次,而他於1991年來港工作,但太太及孩子後來才移居到香港。被告稱與大女及二女關係良好,以前會經常送大女上學,而大女雖然現時已二十多歲,但若手腳撞瘀時,也會要求他幫忙塗藥油,被告又稱「最錫二女」,但與幼子的關係自來港後便轉差,二人不時會因被告吸煙問題而口角。

指事主少撒嬌我行我素

被告又形容本案女事主X,即其三女,性格沉默寡言,甚少撒嬌,比較我行我素,成績在4名子女中最差。被告憶述,當太太及孩子仍居於內地時,他偶爾會回內地探望他們,那時大女及二女會撲出來抱著他的腳,並找出被告從香港帶給他們的零食,但X只遠遠地站在一旁觀看。

指事主曾故意收起弟弟物品

被告又指,X小時候曾故意藏起弟弟的學校通告及八達通卡,X當時解釋因為覺得父母愛錫弟弟,不愛錫她,所以故意藏起物品,令弟弟捱罵。被告在庭上直言說:「咁細個就整蠱細佬,好恐怖。」

案件編號:HCCC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