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義憶父親臨終一幕 望預設醫療指示維護病人自主權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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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個月起就預設醫療指示和病人在居處離世的立法建議諮詢公眾,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今日(21日)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表示,要清除現時預設醫療指示和在居處離世的法例障礙,過程可能是複雜而且需時,因為多條法例都要作相應修訂,展開公開諮詢是踏出重要的一步。他又強調,作出預設醫療指示純粹是自願性質,亦可以隨時修改或撤銷。
徐德義憶述10多年前父親去世時亦曾面對類似情況,指父親使用非侵入性呼吸機期間,曾面露不滿和不舒服的表情,並猜想若父親在清醒時更明白自己的情況及治療的性質等,是否寧願安祥地在昏睡中離開。

本港出現人口老化,惟現行制度下推廣和執行預設醫療指示有一定困難。(資料圖片)

預設醫療指示容許病人提早制定指示,指明自己一旦無能力作決定時,可按預設的個人意願拒絕治療。徐德義今日在電台節目稱,在現行制度下,推廣預設照顧計劃和執行預設醫療指示有一定困難,因一般市民,包括長者或長期病患者,家屬及照顧者對預設醫療指示的理解不深;部分法例對貫徹執行預設醫療指示訂立人的意願有矛盾。另外,預設醫療指示只依賴非法定安排,無論訂立或執行指示的人都覺得保障不足,而對選擇在居住的地方離世亦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障礙。

徐德義以其父親為例,10多年前患上末期心臟衰竭,體力嚴重衰退,更因心臟功能太差而被送到心臟加護病房。當時他身體很弱,喘得很厲害,要用非侵入性呼吸機。徐一次探望父親時見到其呼吸面罩鬆掉,護士把面罩的布帶拉緊,突然其父親喝了一聲,大力推開護士和面罩,面露不滿和不舒服的表情。徐指,其父親生前是個很有主見的人,因此猜想他會選擇在生命最後幾天用那個令他很不舒服的呼吸機,或是寧願安祥地在昏睡中離開。

就法例修訂,徐德義稱政府參考醫院管理局及一些外國國家做法,建議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精神上有能力行事的人士,可作出有法律效力的預設醫療指示,主要目的是讓人清楚預先表達,當其一旦罹患不可逆轉的嚴重疾病時,會拒絕接受某些維持生命治療。但要留意的是,病人不能以預設醫療指示來拒絕接受基本護理或維持其舒適所需的病徵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