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保險男9.21屯門遊行日 涉藏伸縮警棍及鐳射筆等被控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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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爭議,上周六有人發起「光復屯門公園」遊行,一名從事保險業男子在遊行當日,被發現其車上疑有伸縮警棍及鐳射筆等物品,被控以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3日)在屯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再提訊,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吳啟南,39歲,報稱從事保險後勤工作,他被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今年9月21日,在屯門井財街,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意圖作非法用途。據悉,除了伸縮警棍等物品外,警方亦在被告車上搜出眼罩及口罩等用品。

裁判官准被告以5千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並需每晚12時至早上時守宵禁令,並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TMCC 189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