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梅鐸」黎瑞剛入股無綫遺漏資料 通訊局判定無違例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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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在2017年被證監會發現,在向股東回購最多1.2億已發行股份的計劃中,未有向通訊局提交兩宗關於由「中國梅鐸」黎瑞剛為大股東的Young Lion Holdings Limited(YLH)的股東協議及關係協議。通訊局審視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無綫違反《廣播條例》有關「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或「受限制表決控權人」的條文,但要求YLH向通訊局提交法定聲明和承諾書。
通訊局今日(27日)公布決定撤銷當初給予的批准,但批准無綫就2015年及2016年股權變動重新提交的申請。無綫則表示,歡迎通訊局的審視結果。

無綫被指未有向通訊局提交兩宗關於Young Lion Holdings Limited的股東協議及關係協議。(資料圖片)

有「中國梅鐸」之稱,華人文化產業投資基金董事長、投資集團Young Lion Holdings Limited(YLH)最大股東黎瑞剛,於2015年1月及2016年2月入股無綫。其後黎瑞剛在2017年提出1.2億元的股分回購計畫,惟證監會發現無綫於2015年及2016年時未有向通訊局提交兩宗股權結構變動申請,於是轉交通訊局跟進。

通訊局今日(27日)公布,決定撤銷當初給予的批准,但批准無綫就2015年及2016年股權變動重新提交的申請。

華人文化產業投資基金董事長黎瑞剛,有「中國梅鐸」之稱。(人民網資料圖片)

通訊局表示,已審視兩份涉及YLH的股東協議及關係協議,YLH間接持有TVB的26%股份。當時YLH被指近九成的股權都沒有投票權,計及全部種類的股份後,黎瑞剛擁有YLH近八成股權,擁有較多的董事提名權等。

根據無綫向通訊局指出,YLH董事之間的「理解及常規」,是由「殼王」陳國強領導的董事局決定如何就YLH所持的無綫股份行使表決權,而YLH的現任董事已證實上述安排。通訊局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無綫和有關人士在股權變動申請的陳述有誤導之處。

至於在2016年無綫的股權變動後,黎瑞剛或華人文化持有YLH的32%有表決權股份及84.6%無表決權股份,合計佔YLH股份總數的79.01%。

雖然據有關協議,黎瑞剛就一些關乎YLH的決定具否決權,包括提名董事加入TVB董事局,但在法律上,股東行使否決權以阻擋任何決定通過,一般不會構成《廣播條例》所界定的行使控制權,故通訊局認為沒有證據顯示TVB或有關人士違反《廣播條例》。

同時,黎瑞剛入股無綫後均沒有以《廣播條例》所指的表決控權人身分對無綫行使控制。通訊局認為,沒有證據顯示無綫或有關人士違反《廣播條例》有關「不符合持牌資格 人士」或「受限制表決控權人」的規定。

通訊局批准無綫就2015年及2016年股權變動重新提交的申請。(資料圖片)

通訊局強調,無綫應採取所需行動,表明無綫在提交2015年及2016年申請時,黎瑞剛及華人文化並 非《廣播條例》所指對無綫行使控制權的表決控權人,之後亦然。由於通訊局已取得無綫的相關法定承諾書和聲明,故撤銷當初給予的批准,但准許2015年及2016年股權變動重新提交的申請。

無綫今日也發聲明,指歡迎通訊局就無綫2015 年及 2016 年股權結構變動的審視結果。審視結果印證無綫在事件中一直有遵守《廣播條例》相關條文,無綫對通訊局的決定表示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