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麗邨舞弊案 4人涉福袋賄選投票鄭泳舜 袋內疑有藥油頸巾食油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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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海麗邨居民組織「海麗之友社」兩名義工,涉嫌派發「福袋」以誘使邨內居民在去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中投票予候選人鄭泳舜,兩名義工連同另外兩名涉同意接收「福袋」的選民,被控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等共3罪。案件今(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4人申請押後答辯獲批,案件將於12月5日再訊以待他們索取法律意見。據悉,福袋內有藥油、頸巾及食油等物品。

2018年3月,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民建聯的鄭泳舜(右)當選,擊敗代表民主派的姚松炎。(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被告依次為:鄧奕梅(42歲)、王維霞(52歲)、陳惠娟(50歲)及李謀(50歲),4人均報稱無業。

兩被告涉提供福袋以投票給鄭泳舜

控罪指,鄧奕梅及王維霞涉嫌去年2月28日至3月11日期間,一同及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作出舞弊行為,無合理辯解而提供多個福袋予有權在補選中投票的海麗邨居民,而福袋內有價值100元港幣的日用品及食品,作為該等人士在補選中投票予鄭泳舜的誘因。

另兩被告同意接受禮物

陳惠娟及李謀則被控於去年3月5日至11日,分別同意接受一個戴有價值100元日用品及食品的福袋,以及一個價值100元不明福袋禮物,作為投票予鄭泳舜的誘因。

陳的代表律師本表示準備好答辯,惟同意裁判官指案件下次一併處理較理想,故亦申請暫時毋須答辯,其餘3人申請暫時毋須答辯的申請亦獲批。裁判官准4人繼續以2000元保釋,但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鄭泳舜未被列為控方證人

據了解,當時的候選人鄭泳舜拒出庭作供,故沒有被列為控方證人,而涉案福袋內包括藥油、頸巾及食油等物品。

案件編號:WKCC38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