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衝突】13歲男童涉禁錮及傷害警員 仍留院暫交警方看管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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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13日)十八區商場「罷鷲」行動後,多區爆發衝突,其中將軍澳一名便衣警員被示威者襲擊,其伸縮警棍亦被搶走。一名13歲男童被控參與非法集結、非法禁錮、有意圖而傷人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用品4罪。案件原於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堂,惟男童仍然留醫。辯方申請保釋,裁判官認為待男童出院後上庭處理較恰當,案件押至本周五(18日)再訊,現交由警方看管。

示威者在將軍澳築路障堵路,之後快步離去。(歐嘉樂攝)

13歲男童被控與非法集結、非法禁錮、有意圖而傷人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用品4罪。

涉惡意傷害警員X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帶,與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結、在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用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他又被控與不知名人士非法禁錮及使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警員X。

官拒男童缺席下處理保釋申請

男童仍然留院,辯方要求申請保釋,惟裁判官認為辯方援引的《少年犯條例》第4條及第8條不適合此案,被告應親自出席法庭處理。被告現交由警方看管,如出院應即帶上法庭,案件押至10月18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70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