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中大學生會:警再闖校園截查學生 警:追捕刑毀疑犯

撰文:黃詠榆
出版:更新:

中大學生會今(7日)發聲明,提到一批警察於凌晨進入中大,並要求大約7至8名學生提供身分證及進行搜身。學生會批評,警察多次在沒持有效法庭搜查令,或充足客觀證據證明「須予逮捕的人」在內情況下進入大學校園。他們又指,警方曾要求被截查人士提供身份證及姓名以外資料,如電話號碼、住址、修讀學系等。學生會重申,對警方無理截查感極為憤慨,並要求警方勿在未經許可情況下進入校園。
警方回覆指,今天(7日)凌晨約3時30分巡邏期間,發現6至7名手持硬物的可疑人正在破壞港鐵大學站一間食肆,該批可疑人及後往中文大學方向逃去。警方於是尾隨追捕,其後在大學站C出口外一帶向六名人士進行調查。案件列「刑事毀壞」,暫未有人被捕。

中大學生會發聲明,譴責警察再度擅闖校園。(中大學生會FACEBOOK專頁)

聲明提到,11月7日大約凌晨3時40分,一批警察由港鐵大學站行人隧道進入中大校園範圍,到達民主女神像前,有數名警察跑至1A校巴站附近,欲往康本國際學術園方向,追捕中大同學。警察隨後要求大約7至8名同學提供身分證及進行搜身,包括5名學生會幹事,最初更曾要求提供學生證。校方安排保安組人員到場了解,整個截查行動並無任何學生被捕。

學生會表示,強烈譴責警察多次擅闖中大校園,在沒持有效法庭搜查令,或充足客觀證據證明「須予逮捕的人」在內情況下進入大學校園。聲明又提到,警方曾要求學生會幹事停止錄影,並提供學生證、電話號碼、住址、修讀學系等個人資料,並指在場人士未能為自己出現於現場提供合理解釋。學生會幹事隨即向警方指出,被搜查人士並無法律責任提供除身份證及姓名以外資料,學生會重申對警方無理截查感極為憤慨。

聲明末端提到,警方擅闖校園事件在各大專院校包括中大、浸大、理大、港大等校園內頻頻發生,而上月(十月六日)警方已曾在完全沒知會校方下,進入中大校園範圍,胡亂截查同學,並以警棍甚至胡椒噴霧指嚇學生。學生會嚴正要求警方切勿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闖中大校園。

中大:無任何中大學生被捕

中大回覆指,​今天凌晨約3時40分,有警察在大學港鐵站A出口近校園位置截查數名學生,大學保安人員隨即向警察查詢相關情况,並獲告知剛才有人破壞港鐵站設施後進入校園,事件中並沒有任何中大學生被捕。

↓↓東鐵大學站9月初受到破壞↓↓

+4

警方:追捕破壞食肆疑犯

警方表示,今天(7日)凌晨約3時30分巡邏期間,發現6至7名手持硬物的可疑人正在破壞港鐵大學站一間食肆,該批可疑人及後往中文大學方向逃去。警方於是尾隨追捕,其後在大學站C出口外一帶向六名人士進行調查。經調查後該食肆外一幅牆壁及地面被塗鴉及有8塊玻璃損毀。案件列「刑事毀壞」,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港鐵大學站食肆只有美心MX,同屬美心集團的食肆及餅店,連月來受到激進示威者滋擾、破壞及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