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通緝犯文子星 被裁表證成立 官頒拘押令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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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通緝犯、印度裔港人文子星(Ramanjit Singh)因涉嫌在印度策劃恐怖活動、逃獄等,被當地政府要求引渡回國受審,今(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無牌管有槍械、偽造文書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18罪表證成立。裁判官隨即頒下拘押令,文子星期間交還警方看管。裁判官稱法庭權力只限頒佈拘押令,移交疑犯則須由行政長官最後決定。

印度政府要求港府引導的疑犯文子星。(資料圖片)

同時持有印度護照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文子星(29歲),在印度涉干犯對應香港法例中,包括協助及教唆囚犯逃獄、串謀協助及教唆囚犯逃獄、偽造、管有虛假文書、使用虛假文書、盜竊、入屋犯法、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等28項罪名。

彭亮廷裁判官稱被告偽造信用卡,其銀行戶口亦曾出現可疑匯款記錄,裁定無牌管有槍械、偽造文書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18罪表證成立。

協助逃獄控罪已過起訴期

而被告協助、串謀罪犯逃獄則表證不成立,因案件在五年前發生,已過起訴期,而與越獄有關控罪,亦非可移交罪行。彭官隨即頒佈拘押令,文子星期間交還警方看管。彭官稱法庭權力只限頒佈拘押令,移交疑犯則須由行政長官最後決定。

法庭稱文子星在頒令後15天內,不會立即被遣返至印度,他在港期間有權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人身保護令,如成功申請可暫緩拘押令。

案件編號:KCMP13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