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60涉堵塞油尖旺 分3案在九龍城法院提堂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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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封封鎖理工大學一帶,有網民則堵塞油尖旺區的道路,圖「圍魏救趙」。而警方在本周一當日拘捕逾200人。其中60名被捕人士分3案,今(20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所有出庭的被告暫毋需答辯,所有案件均押後至明年再訊。

11月18日晚,油尖旺及佐敦多處發生警民衝突。(資料圖片)

涉案60名被告,年齡介乎16至35歲。他們的案件共分3案,每宗案件共涉20名被告。每案的被告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本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他人參加暴動。

其中一案有一名尼泊爾籍被告

第一宗案件共涉17男3女,其中8名被告為學生,亦有一名被告為尼泊爾籍。案中1名被告仍然留醫,今未能出庭。所有出庭的被告准以1000至5000元保釋,並需遵守禁足令、宵禁令,期間亦不可離港。該案押後至明年3月11日再訊。

惟一名男被告梁嘉淇(24歲)因在澳洲讀大學,以及需㺯日本交流,因此准以5萬元,現金人事10萬元保釋,期間部份日子可離港。

控方要求範圍廣 官未頒禁足令

第二宗案件共涉18男2女,其中11名被告為學生,另有1名女被告報稱大學研究員。其中5名仍然留醫,未能出庭。所有出庭的被告准以1000至5000元保釋。

控方曾要求所有被告不可進入涉案地方、宵禁令,期間不可離港。惟裁判官何俊堯質疑,近期有不同事件發生,反問是否應「成日唔可以出街」。何官又質疑,禁足範圍比控罪地點大。

控方解釋,警方防線原本在加士居道與示威者對峙,示威者曾掟汽油彈。警員之後推進,最終連同其他包抄的警員,在控罪地點拘捕多人,但承認暫時未能證明個別被告在案發時的行為。

惟裁判官仍質疑,控方暫未能證明,示威者在加士居道的行為,與被捕人士有何關係。而裁判官最終未有頒禁足令、宵禁令和不可離港,並把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再訊。

第三案共涉15男5女,其中7人為學生。2名被告今未能出庭,該案押後至明年3月4日再訊。出庭的被告准以1000至5000元保䆁,需守宵禁令和不可離港,

此外,九龍城法院今早亦處理兩宗與反修訂示威案件。涉案兩名被告分別為中大生被告張展銘(23歲)和浸會大學交流生、哈薩克籍的Abikaiyr Nukpi(19歲)。他們均報稱學生,各被控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前者被控於本月18日在紅磡暢運道巴士站外管有汽油彈。後者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佐敦道交界,管有1個汽車彈。兩名被告均毋需答辯,張的案件押後至1月29日。Abikaiyr Nukpi的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5日。

案件編號:KCCC2786、2787、2788、2789、2790/2019